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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网络视频网站纷纷斥巨资买版权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11 22:04 
核心提示:随着《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的出台和落实,本市网络版权行业规范开始初步建立。通过购买版权方式发展视频服务的经营规模,已经成为网络视频发展的主流模式,2011年,搜狐、乐视(微博)、奇艺等都斥资几亿元购买网络版权。

自2011年出台《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以来,市版权局进一步加大网络版权治理工作力度,全市网络版权环境明显改善。这是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北京市网络版权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随着《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的出台和落实,本市网络版权行业规范开始初步建立。通过购买版权方式发展视频服务的经营规模,已经成为网络视频发展的主流模式,2011年,搜狐、乐视(微博)、奇艺等都斥资几亿元购买网络版权。此外,资源分享网站经营模式探索得到认可。去年,百度文库一次性删除了文学栏目中的260万部文学作品,并组织人力对百度文库中的其他作品进行全面清理,到目前已累计删除用户上传作品320多万部。优酷网从去年以来,已经对其影视栏目进行了多次清理,删除了大量用户上传的欧美影视剧,其购买版权费用也达到了上亿元的水平。

网站和权利人的版权合作取得重大突破,已成为本市版权保护工作的一大亮点。2009年以来,百度通过与国际唱片业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合作,推出了MP3音乐搜索合作模式,无论链接来自哪个网站,只要是产生试听或下载,均由百度向唱片公司和词曲权利人支付费用,到目前为止,该业务已支付8000多万元。

正版销售市场持续向好是另一大亮点。电视网络版权许可费持续上升,电视剧单集许可费已经从最初的几千元上升到目前的最高200万元水平。电影版权许可费开始止跌回升,屡创新高,《金陵十三钗》、《龙门飞甲》等影片版权许可费创下新纪录。此外,付费点播模式已经试水成功。2011年初,七家视频网站成立付费点播联盟,尝试开展付费经营业务,联盟到目前已逐步扩大至十家,“付费收看”时代有望提前到来。

记者还从会议中获悉,市版权局将正式启动版权纠纷调整机制,筹备成立北京版权调解中心,发起组建首都版权联盟,并将继续严厉打击网络恶性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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