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网络视频 >

搜狐搏杀视频(2)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31 20:27 
核心提示:赢利尚远 不过,邓晔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视频网站谈盈利尚远,2012年,行业刚刚开始进入正规化、规模化竞争,盈利不是主要关注点。 目前,视频网站主要有三块收入,第一块是占比较大的广告收入;第二块是收费点

赢利尚远

不过,邓晔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视频网站谈盈利尚远,“2012年,行业刚刚开始进入正规化、规模化竞争,盈利不是主要关注点”。

 目前,视频网站主要有三块收入,第一块是占比较大的广告收入;第二块是收费点播,由于中国网民没有付费习惯,目前处于用户培育期;第三块则是分销版权,比如,搜狐视频买《还珠格格》虽然花了3000万,但是通过把版权分销给其他视频网站,搜狐视频最后赚钱了。不过邓晔认为,分销版权的收入模式无法持续,未来搜狐视频盈利还是靠广告。

在视频行业的推动下,过去两年多,电视剧的新媒体版权的价格提高了上百倍,但是要说服投惯电视广告的客户转投视频广告却并不容易。

“我见到广告主就告诉他们,视频广告涨价太慢。”搜狐视频营销策略中心总经理曹永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但是游说的效果却有待提高。目前,视频广告的价位,每年在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涨价两次,“每次大概涨20%”。

2011年10月和11月,国家广电总局两次发文,对于电视剧中插广告说不,这样的禁令让视频网站行业兴奋起来,一些乐观的预测甚至说,限广令将导致电视台损失200亿,这200亿将会有相当一部分转移至视频网站。

要知道,根据易观国际的统计,预计 2011年全年网络视频广告市场收入规模将首次突破50亿,而2010年的广告则为21.7亿元。

曹永寿却十分谨慎,“电视台很聪明的,他们将想一些新办法留住广告客户,比如加大植入广告等。”支撑曹永寿判断的一个例子是,电视剧中插广告在整个电视剧广告的份额不到17%,但是在2011年几家排名前列的电视台的广告招标中,其价格的增长已经超过了17%。

不过,曹认为,相对于电视用户时间比钱多,视频网站的用户集中于18~45岁,属于钱比时间多、真正有消费能力的群体,“广告主也越来越发现互联网的价值了”。此外,他认为,电视剧版权价格已经涨到天花板了,未来视频网站的内容购买成本上升空间有限。

在整个投入产出比中,投入最大收入也最高的就是电视剧长视频。包括曹永寿在内的营销部门也介入了买剧环节,“营销部门会提出看法,哪些剧好卖”。

以《男人帮》为例,京东商城在电视剧《男人帮》做了大量的植入广告,“按照规律,搜狐视频买了《男人帮》,京东也会投广告。”

除了电视剧,搜狐视频的自制剧也开始吸引了一些品牌商。2011年,搜狐视频和中影联合出品了“7电影”,当时诺基亚知道了搜狐视频的这个策划,主动找到了搜狐视频,成为七电影赞助商,“反正这个项目没亏,诺基亚的广告额在千万级别吧。”曹永寿说。

上市未有时间表

在张朝阳提出的再造搜狐四大战略中,视频无疑是最符合张朝阳当初期望的战略之一。

张朝阳并不讳言,搜狐视频瞄准的是行业第一的位置。不过邓晔12月23日表示,搜狐上市尚未有明确的时间表。

在四大门户发布的Q3财报中,搜狐和新浪的收入分别达到了2.33亿美元和1.303亿美元,分别排名第三和第四。

“与新浪不同,搜狐的发展相对稳健,路子比较分散,有房产,有视频,有游戏等,我们希望每个业务线都带来收入带来现金流,而不会为了股价上升赌概念。”一位搜狐中层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搜狐过去有娱乐基因,所以做视频,而新浪有传媒基因,所以做微博更有优势点”。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