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带:速度提了,价钱没降(2)
降价和提速是“两难”之选?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网民数量目前已经接近5亿,而固定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数量就高达1.55亿。庞大的用户群体是中国宽带事业必须改革的重要原因。另外,随着网络购物、网络游戏、网络音视频等网络内容的普及,对于带宽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如此,智慧城市、三网融合、云计算、物联网,这些时下的前沿技术无一不需要高速宽带做基础。
提高网速固然是好事,但对于相当一部分对网速没有太高要求的用户来说,降价才是更为实在的优惠。通过“提速”来实现“提高性价比”的做法对于这部分网络用户来说显得并不公平。
有业内专家分析,作为上市公司,相关宽带服务提供商有经营压力以及国资委考核的压力,让电信、联通大幅降低公众用户的资费不太可能实现,运营商的策略还是提速不提价,实现单位资费的下降。
而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处于国家战略部署的考虑,相对于降低上网资费,有关部门更倾向于迅速提高网络带宽水平。在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动员部署会议上,苗圩说,虽然我国2M以上带宽覆盖率已超过83%,平均资费已下降30%,但由于世界金融危机后,各国宽带网速和网络覆盖指标提升很快,我国宽带正面临着“慢进亦退”的危险,与国家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与社会日益增长的需求还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这些问题,与我国作为全球经济第二大国、电信用户和网络用户第一大国的国际地位形成了落差,加快宽带发展势在必行。”
尽管如此,从工信部到各大运营商也注意到单纯“提速”、“提高宽带性价比”的办法不能令广大网络用户满意,纷纷表态“从实质上降低上网资费”。
中国电信董事长王晓初承诺,根据工信部制定的宽带普及提速工程,中国电信制定了自己的目标:2012年中国电信将新增光纤入户覆盖家庭2500万户,达到5500万户以上;新增固定宽带用户1600万,用户规模突破1亿。王晓初承诺“年内继续降低宽带价格”。
而中国移动董事长奚国华则表示,2012年中国移动将继续规模推进TD-SCDMA连续覆盖,提高网络质量和网络利用率,加大WLAN热点建设,新增热点140万个,继续推进TD-LTE第二阶段规模试验。
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称,中国联通将在工信部的领导下,持续增加投资力度,提高网络覆盖能力,使2M及以上带宽用户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常小兵也承诺,加快提升宽带能力,加快改造,且降低单位带宽价格。
反垄断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投资和建设了两张全国性骨干网,主管部门的职责是促进其互联互通。但是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披露,电信与联通没有实现充分互联互通,此外两家运营商对于下游的互联网接入提供商提供的接入价格也有歧视。
两家骨干网没有互联互通,这或许是形成垄断的根源。只有形成了充分的互联互通,小的互联网服务商在选择接入骨干网时才有选择性,只需要接入一家骨干网就可以了。反垄断调查前,两家运营商给予铁通的价格甚至要高于国家规定的100万1G带宽的最高上限,并且给予其扩容的带宽也非常少。相对来说,此次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完成100G的互联带宽扩容已是相当大的进步,因为在反垄断调查之前,两家公司原计划只扩容10G带宽。
去年底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网站刊发声明称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递交终止调查申请并承诺整改。中国电信承诺,5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价格下降35%左右。中国联通则指出,“积极配合其他骨干网运营商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互联互通质量。”
电信业资深专家项立刚认为,两家运营商的互联带宽扩容对于互联网企业租用是一个利好,可以起到节约成本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此次反垄断调查中也反复强调其“反滥用支配地位”的原则。处于垄断状态,与垄断违法、反垄断是不同概念。因为还有虽然垄断,但不违法,或即使不违法,垄断也要不要反等问题。
可以看到,政府给予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行政性保护形成的垄断一共有4类,包括国际出入口的垄断,网间结算的垄断,基础运营商垄断和电话线垄断。这可谓是行政垄断。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所有市场形成的垄断可以不反,反垄断主要是反行政垄断,但对更多人来说,反垄断反的不是行政垄断。国际出入口的垄断,就不属于此次反垄断的议题。这种垄断是允许存在的。例如这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就不涉及反行政垄断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