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网络传销参与人员超4000万 涉案金额60亿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联合中国反传销协会日前发布国内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报告指出,网络传销近年来在国内快速蔓延,2010年国内参与网络传销的人员超过4000万,经工商查处公布的涉案金额达60亿元,致使大量受害者深陷泥潭。网络传销作为一种打着电子商务旗号的新型传销方式,正成为威胁互联网安全的一颗毒瘤。
传销组织借壳“触网” 电子商务无辜受累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与普及,近年来一些传销组织开始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网络广告”“网上购物”“网络代理”“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等名义拉人头发展下线,网络传销开始悄然蔓延。
据专家介绍,目前国内“网络传销”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即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靠发展下线盈利,但这种模式过于明显,已被非法传销企业与不法分子逐渐抛弃。二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三是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模式。该模式的传销载体主要为购物网站,网站内容中可能包括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等内容,注册用户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用户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可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该网站,并可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
记者采访发现,在具体的欺骗方式上,目前网络传销主要通过网络购物、付费广告点击、网络游戏、金钱游戏等载体发展下线:一是打着“点广告,有钱赚”的旗号,通过变相收取入门费、分级复式计酬等手段,层层发展传销下线;二是会员在游戏中充值,就可以通过游戏赚取“金币”,“金币”能兑换现金,推荐其他用户注册充值即可获返现金;三是打着网上“超市”的幌子,以此来拉人头入会,发展下线;四是借助网络在线激活功能,披着“金钱游戏”、“馈赠互助”的外衣,属于新兴的“拉人头”式非法网络传销。
欺骗更具专业化、隐蔽性
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吴雪飞看来,网络传销近年来之所以蔓延开来,主要是因为网络传销虚拟性强,更具欺骗性,而且其隐蔽性强,跨地域性传播,仍处于工商监管的“灰色地带”。
目前,非法传销者往往利用网络的虚拟特征,假借“电子商务”“基金运作”“风险投资”“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
和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的隐蔽性也更强。网络传销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注册会员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密码,彼此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来完成。
另外,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网络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形成遍地开花的局面。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
专家建议完善法律监管 净化电子商务环境
网络传销的泛滥,已引起了国家监管部门的注意,近年来许多网络传销组织被查处曝光,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网络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但目前网络传销仍处于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国家尚未出台专门针对网络传销的法律法规,这给监管部门打击犯罪带来一定困难。
对于如何打击网络传销,《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主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吴雪飞也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传统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需自律,严守行规,不给网络传销可乘之机;其次,国家法律法规尽量完善,使打击行动有法可依;然后,广大网民需要普及电子商务知识,认清网络传销与网络营销的区别;另外,民间反传销组织在打击网络传销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社会应对这些组织进行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为反传销事业服务;最后,广大网民应加强反传销意识。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