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宣贯活动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是我国专门规范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行政法规,它的公布实施为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落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于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有着重要意义。为保障《条例》的顺利实施,山东电力行业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全面深入开展条例的宣贯工作,确保《条例》宣贯取得实效。
针对《条例》宣贯工作,山东电监办于8月20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主要发、供电企业从8月下旬起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并加强对企业内部人员的培训,将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到基层车间班组,尤其是要使基层员工熟悉掌握条例,把握《条例》的实质和内涵,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努力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8月31日,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召开了(以下简称<条例>)宣贯会,邀请国家电监会安监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宣贯会并作《条例》辅导报告,山东省各市、县供电公司及基层单位4066人在130个分会场收看了宣贯会。9月1日起,各级电网、发供电企业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口号,散发《条例》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和新闻媒体采访,加强宣传报道活动。各电力企业还按照《条例》要求和电监会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本企业与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相关的规定、规程和标准,查找本企业在落实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下一步,山东电力行业将全面落实国家电监会对学习贯彻执行《条例》的部署和要求,把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风险管控,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确保山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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