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宣贯工作研讨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10日国家电监会宣贯《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8月11日,云南电监办召开条例宣贯工作研讨会,邀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等13家相关单位的领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议首先介绍了立法的背景和立法的目的,并就条例具体内容进行学习。参会各单位领导结合本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与条例施行后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的研讨和交流,提出了很好的贯彻落实条例的建议和意见。通过研讨和交流,参会单位各代表进一步增进对条例内容理解,并明确了本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与条例施行后衔接的问题,会议进一步清晰了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云南电监办主要负责人就会议研讨和交流情况做了总结: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条例宣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注重对条例内容的学习和理解,增强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二是齐心协力,在各相关单位的配合下共同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三是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的好办法好措施,积累宝贵经验。下一步,云南电监办按照国家电监会有关安排,组织对省内电力企业进行条例的宣贯工作,提高电力企业从业人员的遵章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电力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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