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管理机构 >

山东省长姜大明对居民用电满意工程作出重要批示

来源:山东电监办 作者:山东电监办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6-30 10:42 
核心提示:近日,山东电监办向省委、省政府呈报了《关于我省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有关情况的汇报》,引起了高度重视,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同志对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作出重要批示,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山东电监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民生、促和谐”总体工作要求,努力实现“一个维护、四个保障、六个落实”工作目标,紧密围绕山东省十次党代会关于“坚持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相统一,努力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工作方针,把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作为2012年度供电监管核心工作,努力将居民用电满意工程打造成一项“民生工程”。

近日,山东电监办向省委、省政府呈报了《关于我省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有关情况的汇报》,引起了高度重视,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同志对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作出重要批示,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批示指出:“山东电监办在国家电监会的有力领导下,在全省供电企业开展居民用电满意工程,努力践行‘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理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望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更好地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电权益,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东电监办及时传达了批示精神,并根据批示精神和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现场会精神,进一步明确了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一是精心组织专项行动第三阶段和迎峰度夏各项检查督查,切实保障专项行动和居民用电满意工程取得实效。二是扎实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优质服务示范区建设,以点带面促进全省供电企业工作水平提升。三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展示,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开展专项行动,实施居民用电满意工程带来的变化和提升。四是进一步加强农电“两率”监管,促进全省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进一步提升,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更加优质周到的供电服务。五是认真进行总结归纳,将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制度化、常态化。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