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监局加大电煤监测日报工作力度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08〕2号)及国家电监会《关于建立全国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电煤监测预警信息日报制度的通知》(办市场函〔2008〕88号)要求,东北电监局从2008年6月份开始利用“电煤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对区域内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企业开展了数据报送和预测预警工作,为总结两年来电煤监测日报工作经验,规范报送工作程序,提高电煤监测日报报表报送质量,3月3日,东北电监局在锦州组织召开了电煤监测日报工作座谈会。东北电监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东北区域有关发电企业电煤日报工作人员共计50人参加了会议。
为了能及时跟踪区域内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电煤监测预警信息,在会议召开前,东北电监局积极与国家电监会市场部和国电瑞驰远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沟通,将东北区域2010年新并网的12家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电厂纳入到电煤监测日报报送范围,并完成了后台的用户名和ID帐号设置工作。
会上,东北电监局认真总结了两年来电煤监测日报工作情况,详细讲解了电煤监测日报报送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对新增报送人员进行了报送系统的使用培训。与会人员就电煤监测日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部署了2011年电煤监测日报工作。
此次会议促使企业进一步增强了对电煤监测日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报送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电煤日报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今后,东北电监局将进一步加大电煤监测日报工作的督查力度,督促发电企业及时、准确、完整报送相关信息,以提高东北区域电力运行预警预测能力,确保电力安全稳定运行。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