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管理机构 >

东北电监局认真做好治理商业贿赂的组织准备和宣传动员

来源:东北电监局 作者:刘云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1-21 14:51 
核心提示:为落实2月28日国家电监会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开展好东北区域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东北电监局党组积极行动,紧锣密鼓,从 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准备入手,正式启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为落实2月28日国家电监会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开展好东北区域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东北电监局党组积极行动,紧锣密鼓,从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准备入手,正式启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3月1日,东北电监局领导认真学习领会柴松岳主席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切实做好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电监会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视及对电力监管机构的信任。局领导决定按照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从做好组织准备和宣传动员入手,启动专项治理工作,立即着手东北区域电力行业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和办法的编制工作。

3月2日,东北电监局有关负责人主持召开了东北电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柴松岳主席在国家电监会党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努力把中央的政策吃准、吃透,努力把东北电力行业的情况摸清、摸实,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社会效果的统一,把握好基本原则,做到既要规范市场秩序,又要保持企业正常经营;既要惩治商业贿赂,又要维护行业稳定。

会议决定成立东北区域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东北区域电力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在东北电监局内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抽调两名专人负责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日常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人员。

会议确定东北电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按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案件排查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进行,并安排了近期的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完成机构组建、人员配备和办公条件配备;二是抓紧与三省政府联系,协调政府与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三是进一步调查研究,摸清东北区域纳入治理商业贿赂范围电力企业的基本情况;四是制定东北电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3月3日,东北电监局完成了专项治理办公室人员及设施的配备,拟订了东北区域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在单位内外网站上转发了治理商业贿赂的相关文章和报道,和《东北电力报》商定联合开办“关注商业贿赂治理”专栏,并完成了第一期稿件的编辑工作。

东北电监局负责人表示,一定要出色地完成国家电监会部署的任务,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做好企业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做好案件的排查。做到有利于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有利于电力安全生产,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利于规范电力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