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企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9月19日至21日,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在山西太原召开。此次会议由国务院国资委主办、国家电网公司承办。会议总结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完成情况,对今后三年法制工作进行了部署。中纪委驻公司纪检组组长、公司党组成员潘晓军出席会议并代表公司作典型发言。
会议提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大目标,按照“完善提高”的总体要求,力争再通过2012~2014年的三年努力,着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管理工作体系,加快提高法律顾问队伍素质和依法治企能力水平,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全面实现100%,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均达到80%以上,全面形成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潘晓军围绕探索具有电网企业特色的法制工作建设之路,介绍了公司贯彻国资委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主要经验。公司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工作,将依法治企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目标。公司先后在26家重要子企业设立总法律顾问,27家网省公司设立一级独立法律机构,公司法律顾问的数量和素质明显提高;明确了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编纂等工作流程和办理要求,法律审核把关率达100%;督导各单位执行合同管理制度,推进合同管理统一归口、统一职责、统一流程、统一分类、统一文本、统一平台“六统一”,合同法律审核把关率达100%。公司还将法律审核论证作为重要决策必经程序,形成了各级领导班子“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的良好局面。公司提升法制工作水平的经验得到与会代表的普遍认可和充分肯定。
会议还表彰了中央企业法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公司系统1人获十大优秀法律顾问称号,10人获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称号,7个单位和9名个人分获“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
“十二五”期间公司经营发展面临的复杂环境对法制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公司表示,将进一步加快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工作进度,加强法律队伍建设,提高经济法律工作质量,建立依法治企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将法治理念植入公司优秀企业文化中,为公司加快“两个转变”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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