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念高:加大特高压电网外送规划和调度信息透明度
“十一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大力推进“一特四大”战略,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电力客户、服务发电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日前,记者就电网和电源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等问题,采访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程念高。
“十一五”国家电网迈上大台阶
记者:“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国家电网公司与华电集团一样,都是关系国家能源安全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您如何评价国家电网公司“十一五”发展成绩?
程念高:“十一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电网和企业发展规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经过5年发展,国家电网规模总体实现翻番,装备水平、科技水平、安全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作为兄弟单位,我们表示由衷的祝贺。
5年里,国家电网公司在特高压电网建设方面取得历史性重大突破,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直流输电示范工程相继建成投运,标志着我国全面掌握了特高压输电核心技术和全套设备制造能力。
结合世界能源变革的新趋势,国家电网公司提出了坚强智能电网发展战略,制订发展规划,系统开展工程试点,确立了我国在智能电网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国家电网发展迈上了一个大台阶。
记者: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宗旨“四个服务”之一是服务发电企业。您认为国家电网公司“十一五”期间在服务发电企业过程中,有哪些好的举措?您还有哪些建议?
程念高:国家电网公司想发电企业之所想,急发电企业之所急,在电源项目接入系统审批、“三公”调度等方面为发电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国家电网公司进一步加快国家规划范围内的电源项目接入系统审批速度,不断提高电网规划质量,特别是特高压电网外送规划和调度信息的透明度,增强电网规划和电力市场对电源发展的引导作用,实现电网和电源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履责实践中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记者:您认为中央企业的履责实践应如何做出特色、做出亮点、做出成效、做出榜样?
程念高:我认为,价值思维是中央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内涵是创造更大的经济社会价值。
华电集团始终秉持这个理念,考虑所做的事情是否对国家和社会有益。价值思维和社会责任是统一的。降低能耗、大力发展新能源,是调整结构、把握未来发展方向的必然选择,是价值思维的要求,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从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起,华电集团就注重贯彻国家能源产业政策,持续优化电源结构。2010年,水电开发取得积极进展,风电发展明显提速,太阳能装机规模达到2万千瓦,分布式能源加快推进,火电结构进一步优化。在节能减排领域,华电集团积极行动,2010年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90万吨以内。
我认为,在履责实践中,中央企业不但要注重发展绩效、经济绩效,同时也要注重环境绩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国家电网公司在履责实践中一直走在中央企业前列。据我所知,“十一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发挥电网的能源配置平台作用,同时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积极服务“三农”、改善民生,解决了边远落后地区数百万人的用电问题。在电网经受特大自然灾害、设施大量损毁的情况下,国家电网公司全力保障抢险救灾用电,用最短时间完成抢修任务。国家电网公司还积极投身公益领域,持续开展电力扶贫、援疆、援藏等。我希望国家电网公司在今后的履责实践中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