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团委表彰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
“五四”青年节前夕,国家电网公司团委对2009年度公司系统涌现出来的一批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进行了表彰,天津市电力公司高压供电公司团委等60个团组织被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浙江省电力公司湖州电力局变电工区团总支等98个团组织被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107名团员被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65名团干部被授予“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公司团委号召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投身“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实践,为实现“两个转变”、推动公司科学发展上水平创造新的青春业绩。另外,为进一步推动“五四红旗团委(支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公司还确定了2010~2012年度82个“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144个“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70个“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