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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力公司开展“为民服务标杆营业厅”评审工作

来源:浙江电力公司 作者:徐俊钐 吴仁坚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11 16:29 
核心提示:据悉,为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工作部署,践行“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理念,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供电营业厅标准化建设手册》,不断提升供电企业窗口服务形,浙江公司严格执行《供电营业厅标准化服务手册》,

3月8日,浙江电力公司召开“为民服务标杆营业厅”评审会,评审专家在该公司营销稽查监控中心,通过稽查监控视频系统对全省10家供电营业厅进行现场评审。

“为民服务标杆营业厅”评分指标包括服务准则、工作程序、礼仪规范、服务行为、现场管理、人员管理、组织管理、风险防范、应急管理及工具表单等10个大指标,合计48项小指标。每项大指标均为100 分,评分时按达标情况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根据各大指标不同权重,最终评定得分,总分在 95分以上的窗口即命名为“为民服务标杆营业厅”。

评审专家通过视频系统,对参评营业厅的整体形象、工作程序、服务准则、服务礼仪、服务行为等进行直观评分。各参评营业厅还通过PPT或短片等形式,介绍了各自创建标杆营业厅的情况,并接受评审专家的现场“拷问”。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工作部署,践行“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理念,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供电营业厅标准化建设手册》,不断提升供电企业窗口服务形,浙江公司严格执行《供电营业厅标准化服务手册》,按照标准化礼仪服务要求,执行全程引导服务,并于2011年10月全面开展“为民服务标杆营业厅”创建活动。通过前期的自查自纠、明查暗访、问题整改等行动,浙江公司系统共有10家营业厅提出申报。

浙江电力公司营销部有关人员表示,评分汇总后凡符合要求的供电营业厅,在经公示后,将被公司正式命名为“为民服务标杆营业厅”。考评通过的标杆营业厅进行维持和不断改进提升,并充分发挥标杆营业厅的模范引领作用,带动并提升全省营业窗口的整体水平。而该公司每年也将对“为民服务标杆营业厅”复评一次,复评未通过的则会被取消“为民服务标杆营业厅”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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