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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成立全省电力行政执法机构提升电力设施保护力度

来源:黑龙江省电力公司 作者:桑学勇 陈铁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26 23:14 
核心提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方面,黑龙江电力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所辖14个电业局要求全力做好本地区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宣传活动。

黑龙江电力公司针对全省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实质性缺失的实际情况,依托政府于11月25日正式组建了全省电力行政执法机构,一个月来,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依靠群众护线组织,严厉打击盗窃破坏行为,依法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完成了全年不发生重特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和停电事故的工作目标。

黑龙江电力公司高度重视全省电力执法机构的筹建工作,通过多次与省政府工信委等部门协调沟通,在2011年省政府工信委第一次办公会议通过了《关于组建黑龙江省电力行政执法机构的报告》。3月份,配备专职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黑龙江省电力执法机构组建方案》、《黑龙江省电力执法工作规定》、《电力执法文书式样》、执法流程及相关工作内容专项制度等文件。日前,省政府相关部门已审查通过有关文件,11月25日下发《关于组建黑龙江省电力执法机构的通知》,正式组建了黑龙江省电力执法机构。

2011年,在国家电网公司指导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电力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得到高度重视,结合“依法治企年”活动深入开展了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及时有效处理了重大、紧急和复杂的电力设施安全隐患问题,治理了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共性问题。7月份,以“依法治企年”活动为契机,黑龙江电力公司联合省公安厅对部分所属单位的500千伏核心骨干网架、战略性输电通道和110千伏级以上重要负荷供电线路的外部环境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各地市“三电”办公室、工信委和公安机关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召开督查专题会议、动态督办和联合行政部门开展共同执法等措施,整改治理了多项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重大、紧急和复杂问题,本次联合检查同时得到国家公安部的认可。10月份,针对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共性问题全面启动整改治理工作,指导全战线采取统一方法,下发整改通知书、签订安全协议、收取保证金、依靠“三电”办公室和政府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等具体措施,同时随着大部分城网改造及路桥建设的结束,采取适当措施、制定长期整改计划,有效地控制了短期内未能整改的隐患。活动中排查出的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共572项,整改完成478项,剩余94项,整改率为84%。

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方面,黑龙江电力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所辖14个电业局要求全力做好本地区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的宣传活动。以5月17日宣传周启动仪式及宣传月为契机,同步开展并落实好各地市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的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各单位共出动人员2565名,宣传车辆165台次,设立宣传点174个,悬挂宣传气球36个,制作宣传展板180多块,刷写标语67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用品69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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