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地方电网 >

福建电力公司全面推进物资清仓利库

来源:福建电力公司 作者:林丽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15 08:20 
核心提示:按照国网公司的总体部署,福建公司深入贯彻“两个转变”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三集五大”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系统物资管理体系,不断扩大集中招标范围,集中签订采购合同,强化履约管理和质量监督,全面提升物资集约化管理水平,

11月10日,国家电网公司物资清仓利库工作调研检查组到福建省电力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对该公司物资集约化管理和清仓利库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按照国网公司的总体部署,福建公司深入贯彻“两个转变”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三集五大”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系统物资管理体系,不断扩大集中招标范围,集中签订采购合同,强化履约管理和质量监督,全面提升物资集约化管理水平,全力保障基建和生产物资供应。今年8月底以来,福建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网公司2011年物资清仓利库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清仓利库工作,截至10月15日,该公司已完成物资清仓利库第一阶段的清查盘点工作。

下一步阶段,福建公司将按照国网公司调研检查组的要求,在完成物资清仓利库第一阶段的清查盘点工作后,扎扎实实做好利库工作,切实减少物资库存积压、资金占用、仓储面积,认真研究降低物资库存积压的对策和办法,建全“先利库,后采购”的机制,形成从物资需求到配送的全程管控机制,通过信息化建设,建立物资仓储和配送集中调度、管控的体系,既要降低物资库存,又要加强对生产、基建和农网的物资保障供应。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