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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电业局荣获“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来源:黑龙江省电力公司 作者:刘涛 桑学勇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09 17:57 
核心提示:记者从日前刚刚结束的黑龙江省“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黑龙江鹤岗电业局荣获由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黑龙江省总工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7家部门共同评审的“黑龙江省厂务

记者从日前刚刚结束的黑龙江省“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黑龙江鹤岗电业局荣获由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黑龙江省总工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7家部门共同评审的“黑龙江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黑龙江鹤岗电业局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推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厂务公开工作中,该局紧紧围绕企业发展和职工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建立健全了三级厂务公开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坚持“四个围绕”进行公开。制定下发了《实施厂务公开方案》,实施了职工代表巡视、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职工代表提案办结等多项制度和方案,对重点工作、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以多种形式向员工公开。

该局结合局情,充分发挥局长联络员作用通过局长联络员制度的有效实施,解决了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平等协商作用及时协商并解决执行合同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好职工、企业两者的合法权利。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培训的作用,提高了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工作素质。

截至6月上旬,该局通过厂务公开方式公开各类信息618件,妥善解决了“合理配置外检人员和设备的建议”等36件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证了员工在“知情”的基础上,充分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权利,为保证企业稳定推进企业改革发展、提高经济效益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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