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充分肯定江西公司节能减排工作
3月14日至15日,国家电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潘跃龙率电监会节能减排工作组来江西省电力公司督查节能减排工作。工作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深入江西电网电力交易中心、省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和南昌供电公司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江西公司2010年及“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江西公司总经理秦红三,副总经理徐云、谭永香,总经理助理孙超武参加了汇报会和检查情况反馈会。
督察组充分肯定了公司在节能减排方面所作的各项工作,认为十一五”期间,江西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国家电监会、省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加快电网与公司发展方式“两个转变”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综合线损率大幅下降,推动了电力行业节能减排,促进了社会节能减排。
据了解, “十一五”期间,江西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主要体现在线损率大幅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大幅增长,“以大代小”发电权交易成效明显,加强需求侧管理、用户侧节能减排推进顺利。公司综合线损率从2005年的6.24%下降到2010年的4.89%。“十一五”期间,完成发电权交易电量98.79亿千瓦时,节约标煤8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18.46万吨,减排二氧化硫1.61万吨。
督察组也指出了江西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需要改进的地方。针对下一步工作,督察组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发挥线损管理领导小组的作用,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按照火电机组能耗大小,加大不同类型机组年度发电利用小时数的级差,鼓励能耗低、排放少的大机组多发电;增强末端电网无功调节手段,优化电网无功潮流,减少系统损耗;在发电权交易中,网损补偿按照不超过上年度主网网损率确定;加强对自备电厂自用电量的计量,做好自备电厂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的代征和上缴工作;对有关企业执行惩罚性电价;对江西省用电需求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加大需求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火电企业脱硫装置烟气监测系统的管理,发挥火电企业脱硫设施在线监测的作用;认真总结“十一五”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有效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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