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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家财政基金担保电费模式亮相乌苏

来源:新疆电力公司 作者:李易峰 李君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22 11:47 
核心提示:如果企业无法按期交纳电费怎么办?从今年2月起,政府将用财政专项基金作为周转金先行向供电部门支付,然后双方再共同催缴。2011年2月16日,新疆电力公司奎屯电业局与乌苏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乌苏市人民政府财政新兴工业化扶持基金担保电费回收协议》对此做出了

如果企业无法按期交纳电费怎么办?从今年2月起,政府将用财政专项基金作为周转金先行向供电部门支付,然后双方再共同催缴。2011年2月16日,新疆电力公司奎屯电业局与乌苏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乌苏市人民政府财政新兴工业化扶持基金担保电费回收协议》对此做出了这样明确的规定。

近年来,随着乌苏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许多高载能电力客户纷纷入驻,带动了乌苏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但由于部分企业流动资金匮乏无法按期缴纳电费,极大影响了供电企业的电费回收工作。如果单纯依靠停电手段催费,不仅耽误客户的正常生产经营,而且还影响售电量。为了实现供电企业与客户的“双赢”,新疆电力公司奎屯电业局积极与乌苏市人民政府沟通协调,提出解决建议,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定由政府从财政工业化扶持基金中设立电费风险专项基金。若企业因资金周转紧张无法按缴纳电费时,供电企业可以申请启用政府基金作为电费周转金,在指定时间划入供电企业电费帐户,确保完成电费回收任务。之后,由政府和供电企业按照正常催费程序再共同向客户催缴,收回资金后还归财政专项基金。此举,不仅确保了供电企业能够按时足额回收电费,还解决了客户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的矛盾,提高了客户资金有效使用率,为乌苏市创造了良好地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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