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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交易能否在期指时代水到渠成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王月宝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4 13:43 
核心提示:编者按:在股指期货时代,市场迫切需要已经施行了16年的T+1交易制度有所改变。尽管业界争议比较大,投资者也看法不同,但从实证研究来看,推行日内回转交易有助于活跃市场,也有助于提高市场定价效率,并可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灵活、便利的投资手段。 T+0法律障

编者按:在股指期货时代,市场迫切需要已经施行了16年的T+1交易制度有所改变。尽管业界争议比较大,投资者也看法不同,但从实证研究来看,推行日内回转交易有助于活跃市场,也有助于提高市场定价效率,并可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灵活、便利的投资手段。

T+0法律障碍已不存在

股指期货时代的来临,为T+0重返A股舞台提供了机会。16年前的隐退是为了抑制过度投机,16年后,在市场逐步成熟、完善的情况下,T+0的“复出”呼之欲出。

随着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的推出,要求A股T+0是合理的。A股T+1与股指期货T+0的制度漏洞,使得机构和股指期货投资者可以针对股票市场的标的物严重做空,而在股票市场的投资者眼睁睁地看着别人疯狂打压,无法出货而出现严重亏损,或者只能被动减仓而为人作嫁。如果A股交易制度同样采取T+0的方式,能够使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更加配套,市场的套利机制才能更加完善,风险才能实现对冲。

“1995年取消T+0主要目的是为了限制市场的过度投机,但是现在的市场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现在两市的总市值已经是1995年时的数十倍,已经具备推出T+0的条件。”业内人士表示。

T+0无障碍

T+0法律障碍已不存在。 新《证券法》删除了原法有关“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的规定,为证券市场推出回转交易预留了空间。同时,一些新推出的品种也或多或少地具备了回转交易的性质。如权证已经可以进行T+0 回转交易,而对于ETF,投资者可以当日买入证券当日用于申购ETF,并且可以当日卖出所申购的ETF 份额。

T+0的技术准备基本完成。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股票交易量成倍增加,上证所从2002年的日均71.56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240亿元。同时,上证所新一代交易系统于2009年12月4日正式投入运行,在迅速提升交易系统的处理能力和安全性的同时,也为未来市场发展提供交易所端的坚实保障。

据了解,2008年10月7日,在国务院有关负责人紧急召集“一行三会”及财政部主要负责人讨论资本市场局势的会议上,实行T+0再次被当做稳定资本市场的措施。但T+1的制度一直没有被改变。

T+0的市场环境逐步成熟。去年4月16日,股指期货正式挂牌后,尽管实施了T+0交易,但A股市场T+1制度仍未改变。人们开始意识到两市之间的制度差异带来的不公平:股指期货交易实行T+0,和股票交易实行T+1之间的巨大差别,使得股指期货的投机者可以肆无忌惮地大玩其套利游戏。

于是,单边市在改变的同时,又制造出一个有着交易制度缺陷的双边市,因此,T+0的呼声又起。这成了市场越来越一致的愿望。

“如果A股交易制度同样采取T+0的方式,能够使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更加配套,更加完善对冲机制。”业内人士表示。

所以,无论是从法律、技术以及市场环境来看,对于恢复T+0基本已没有障碍。

海外做法还是分步实现

在业内对T+0呼声越来越大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很早就开始了对T+0的研究。2007年初,上海和深圳交易所也均发表了研究报告,分别从海外制度借鉴以及国内投资人调查两个层面对T+0交易进行深入探讨。

深交所在名为《在信用交易账户开放当日回转交易的海外经验与启示》的研究报告中透露了T+0交易制度为何难产的原因:“不可否认,对回转交易的看法仍存在着分歧。市场普遍认为,T+0回转交易有助于活跃市场,但鉴于该制度在中国股市发展初期所导致的‘行情过于火爆’等加大风险的情况,管理层对恢复实行回转交易仍心有余悸。特别是2005年权证实行回转交易后,对回转交易市场效应的认识更深入了,对回转交易实施效果的担心也随之增加许多。因此,尽管证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逐步完善、市场表现日趋转好,但恢复实行回转交易仍停留在研究阶段。”(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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