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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女市长李启红涉内幕交易案今日开庭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柯智华 昌宗锋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06 14:35 
核心提示:李启红被控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三项罪名。根据指控,李启红及其亲属利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处所获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炒股,账面收益高达1983万元。

2011年04月06日报道,今日起,原中山市市长李启红将在广州迎来为期两天的审判。这也是因内幕交易而被起诉的最高行政级别的女官员。

李启红被控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受贿罪三项罪名。根据指控,李启红及其亲属利用从中山公用集团董事长谭庆中处所获得的该集团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炒股,账面收益高达1983万元。

和李启红一样站在被告席上的还有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启明和弟媳林小雁、原中山公用集团总裁助理、发展规划中心经理郑旭龄、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公用,000685)企管部经理周中星以及谭庆中等共10名被告人。

原中山市委书记是知情人

资料显示,今年57岁的李启红生于中山市,并于2007年成为中山市市长。此后当选“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

李启红在担任市长后,其主要工作之一即推进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上市。李启红案发与此紧密相关。根据起诉书,2006年年底,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中山公用)的控股股东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筹备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2007年6月11日,被告人谭庆中向原中山市委书记陈某某汇报了拟将集团公司优质资产注入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用科技,中山公用集团后注入该公司更名为中山公用)实现整体上市的计划并获同意,陈某某于当日将该信息通报给被告人李启红,要求被告人李启红具体负责此事。

公开资料显示,时任中山市委书记陈根楷已于2011年2月由广东省委免去其中山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原因是“已到任职年龄界限”,今年61岁的陈根楷还辞去了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曾任广州日报总编辑的薛晓峰接任中山市委书记。

2007年6月26日,被告人谭庆中要求被告人郑旭龄准备重组上市材料,并于2007年6月26日向被告人李启红全面汇报。2007年7月3日,李启红、谭庆中、郑旭龄等人向中国证监会汇报了公用科技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2007年7月4日,公用科技股票停牌,2008年8月20日,“公用科技”复牌,发布重大重组公告。随后,公用科技连续拉出12个涨停,加上停牌前的两个涨停板,公用科技连续14个涨停。

起诉方认为,2007年6月11日,公用科技重大资产重组这一内幕信息已形成。2007年6月11日至7月3日为这一内幕信息的价格敏感期。

此前的2007年5月至6月,被告人谭庆中多次向被告人李启红汇报公用科技筹备资产重组事宜;2007年6月中旬,谭庆中在办公室约见了林永安,向其泄露有关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内幕信息。

2007年6月下旬,李启红与林永安商定后,在家中向林小雁泄露了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备资产重组,股价会上涨的内幕信息,并让林小雁找林永安拿钱帮助买卖“公用科技”股票。随后,林小雁从林永安存款账户中转出人民币236.5万元,从其丈夫李启明存款账户中转出人民币350万元,并拿出自有资金,共筹集人民币677万元,以其弟林伟成和同事刘赞雄的名义,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营业部办理了证券交易开户手续,分别转入林伟成账户人民币400万元,转入刘赞雄账户人民币277万元,指使朋友关穗腾负责买卖“公用科技”股票。

2007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述账户在“公用科技”股票停牌前累计买入89.68万股,买入资金人民币669万余元。后于2007年9月18日至10月15日陆续卖出“公用科技”股票,账面收益人民币1983万元。

家人涉“隐瞒犯罪所得罪”

2009年,证监会已对上述内幕交易展开调查。

根据起诉书,中山公用内幕信息案中的一些被告人还被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起诉书,为应付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李启明曾伙同林永安、林小雁等人商量规避调查事宜。2009年12月,中国证监会找到李启明调查林小雁等人买卖“公用科技”股票的情况,李启明得知林小雁等人买卖“公用科技”股票获利1000多万元。(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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