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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内幕交易案内幕:李启红供出47名干部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吴娓婷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09 16:45 
核心提示:4月6日至7日,李启红涉嫌内幕交易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李启红被控涉嫌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及受贿罪,从中获得收益高达1983万元。中山公用董事长谭庆中是该案的消息提供者。

4月6日至7日,李启红涉嫌内幕交易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李启红被控涉嫌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及受贿罪,从中获得收益高达1983万元。

谭庆中抱恩

中山公用董事长谭庆中是该案的消息提供者。根据谭庆中的供述,李启红丈夫林永安到他的办公室,第一句就询问中山公用是否重组。

谭表示可以购买,但不要超过1000万元。对谭的建议,林永安当场并没有表态。

虽然谭庆中的这一说法受到不同证词的质疑,但其泄露内幕交易信息事实已然成立。有知情人士表示:“从谭庆中当时身处的位置和经历来讲,很难不为中山市市长的家族‘出点力’”。

在李启红为一市之长的中山,其家族成员活跃于政商两界。李启红丈夫林永安身兼数职,担任中山市西区今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及中山市今科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还是中山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中山市第九届人大代表、中山市高尔夫球协会常务副会长。

另一被告、李启红的弟弟李启明也是中山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的法人代表。该公司另外3名股东分别是林永安及其弟弟林永灿,以及与之有亲戚关系的林元明。

在李启红担任代市长的同一年,2006年5月谭庆中刚成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后更名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任董事长,踌躇满志地表示要带领公司成为标杆企业。此前谭在银河基金管理公司任副总经理并 “代行总经理职权”长达三年,这让业绩突出的他一度迷茫。低潮中被委以重任,银河证券一内部人士直言:“在谭庆中彷徨时中山市领导热情接纳了他,他能不竭尽所能吗?”

当时,由公用事业控股的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场上是一只“垃圾股”。

2007年5月,谭庆中构思将集团公司整体资产注入公用科技,6月向李启红汇报。李启红在一个月内秘密完成建仓,购入大量“公用科技”股票。

谭庆中说,当时把信息告诉林永安,有感谢李启红为中山公用整体上市所做支持之意。 对此,谭庆中的辩护律师认为,谭本人并没有参与内幕交易,而且将信息告诉林永安是为了表示感谢,而且信息传播的范围比较小。

内幕交易黑洞

2007年6月下旬,李启红打电话让弟媳林小雁找林永安拿钱帮助买卖200万元“公用科技”股票。

“林小雁说可能会涨,当时股评也说股票会涨。”李启红否认是自己向林泄密。

负责操作的林小雁从林永安存款账户中转出236.5万元,从其丈夫李启明存款账户转出人民币350万元,并拿出自有资金,共筹集677万元,借用其弟林伟成和同事刘某的名义在银河证券中山营业部办理了证券交易开户手续,分别转入林伟成账户400万元,转入刘某账户277万元,指使朋友关某负责买卖。

同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述账户在 “公用科技”股票停牌前累计买入89.68万股,买入资金669万元,后于同年9月18日至10月15日陆续卖出,账面收益1983万元。

前有谭庆中泄密,后有林小雁操作,李启红推称自己不懂证券法。不仅如此,李启红还表示自己对炒股的巨额收益毫不知情,炒股的决定也没跟丈夫林永安商量。其后在法官的反复质问下,李启红承认知道收益。

“经过林小雁全权操作,李启红、林永安避免了直接从事内幕交易。”一名律师表示。林永安的辩护律师据上述意见认为,林本人不懂股票也不感兴趣,只是被动地接收信息,并没有参与后期的交易,而作出内幕交易决定的是李启红本人。而这最终也获得了公诉人的认同,并提出了可以酌情考虑缓刑的建议。

“内幕交易案件本身取证很难,而我国的内幕交易执法还缺少执着的精神,很难再有新证据证实李启红和林永安是否了解更多。”前述律师说。据了解,本案于3月18日完成起诉书,4月初即开庭,涉及10名被告,庭审两天。(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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