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资本 > 监管机构 >

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铅期货交易

来源:中国证监会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18 21:27 
核心提示: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批准上期所挂牌铅期货合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关于“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为大宗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的精神,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开展铅期货交易。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批准上期所挂牌铅期货合约。

铅的用途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与我们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的电池;以铅锌合金为原料的钥匙、门锁;以铅丹为原料的保护家具与墙壁的油漆、涂料等。其中,80%的铅用于铅酸蓄电池生产。随着我国汽车工业和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发展,尤其是电动汽车、风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的推广与普及,我国铅消费存在着很大的增长空间。2009年,我国铅产量377万吨,占全球的42.5%;铅消费量390万吨,占全球的40.0%。2001年以来,我国铅消费量年均增长率高达17%,远高于同期国内市场总值(GDP)的年均增长速度。

近年来,国际铅价波动剧烈。由于缺乏权威的价格信号来指导生产和经营,也无法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因此我国铅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企业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迫切需要开展期货交易来发现价格并进行套期保值。在我国开展铅期货交易,一是有利于优化铅的价格形成机制,指导铅上下游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促进铅的价格形成机制,指导铅上下游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促进铅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的供求平衡;二是可以为铅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控制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相关行业的稳步发展;三是有利于以市场化手段促进国家铅产业政策的落实。在合约和制度设计中,将产业政策中有关“企业生产规模条件”和“生产工艺要求”的规定作为铅冶炼企业申请交割品牌注册的条件,从而促进铅行业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四是有利于健全我国有色金属期货序列,推动期货市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

经过认真研究和深入调研,根据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期货合约设计的技术要求,上期所已经完成了铅期货合约的前期设计工作,确定了通用性强、流通量大的合约标的,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保证金、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 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中国证监会将在市场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上期所挂牌铅期货合约,并指导和督促上期所和期货公司认真做好铅期货上市前的培训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确保铅期货交易的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