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人士称打击内幕交易是永恒主题
“有些上市公司几年内多次重组,借助资产重组来摆脱‘生死劫’,究其根本,是公司发展战略不清晰,风险管理能力低下。”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委员、中国农业银行董事程凤朝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和高管层风险控制能力有待提高,而监管部门应坚持不懈打击内幕交易行为。
董事会要“独立”
公司治理是全球性难题,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公司治理尽管近几年在制度构建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有较大的距离存在。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制度构建和实际操作之间存在“两张皮”现象。
目前,国内上市公司都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结构,但这些机构实际运行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程凤朝表示,公司治理是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系统,要兼顾大股东控制力和公司运营透明度之间的平衡,同时也要兼顾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能力和效率。但是,目前国内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性仍不够,影响到公司发展战略的制订;而管理层,特别是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层的评选、考核机制不健全,难以完全激发公司最优秀人群的潜能。
国际上,目前存在两大类公司治理结构:双层治理和单层治理。前者以德国公司为代表,为保持董事会独立性,德国公司的监事会(相当于国内董事会、监事会合并)成员不能兼任行政职务,而且,从管理层退出后,需要冷冻2年才能进入董事会,从管理层进入董事会的人数不能超过20%。而美国企业多为单层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行政职务,但兼职人数也在下降,比如花旗银行只有CEO是执行董事,而董事会成员有15人。
与之相比,国内上市公司董事会则显得独立性不够。突出表现就是执行董事的占比仍然很大。统计显示,国有控股公司和家族式民营企业中,执行董事的比重达到33%的公司为数不少。董事会独立性不够,在制订公司发展战略时,就会受到来自大股东和管理层的过多影响,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
除了保持独立性外,程凤朝认为,权威性和专业性也是董事会不可或缺的。比如在并购重组中,需要对资产价格进行评估,如果董事会没有财务评估专业人士,对定价合理性缺乏自己的把关机制,就会不自觉地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他建议,从制度和机制上作出安排,减少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的占比,增加非执行董事的比例。
选CEO?赛CEO!
程凤朝认为,有效的董事会除了保持独立性外,对风险管理、对管理层的选聘和考核、对薪酬管理和对信息披露管理都应该作出制度性规定。
在管理层选聘和考核方面,有效的董事会应该制定规则,能够让公司优秀人才通过规则竞赛,脱颖而出。国有控股公司目前一般由组织部门推荐管理者,在差额选举和考核标准量化方面,组织部门目前的选拔还有待完善。
上市公司治理方面还存在风险管理职责不明、职能不全等问题。在有效的公司治理中,董事会应该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厘定风险管理水平,制定监管指标。而管理层应该设立专门职位管理风险,在欧美发达国家的企业中会设置CRO(首席风险管理官),该职位对董事会和CEO双重负责。同时,上市公司应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已于2009年7月1日实施。但很多企业只是将内控理解为财务制度,这远远不够,内控还应该在董事会、监事会等多个层面实施。
此外,国内上市公司的薪酬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也有待完善。国有控股公司的薪酬仍存在以行政级别划分现象,而在民营企业中,薪酬收入差距过大正在引发社会矛盾。这都需要公司的薪酬提名委员会认真研究薪酬政策,制定合理的薪酬分配机制。
2010年,监管部门大力打击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行为。业界认为,当年国内通过证监会审批的重组数量因打击内幕交易而下滑,预计今年监管环境会有所放松。不过,程凤朝认为,不存在放松一说,打击内幕交易将是永恒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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