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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营机构行政许可坚持“五个结合”,不断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

来源:山西证监局 作者:王月宝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06 11:44 
核心提示:“五个结合”,即“行政许可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现场检查相结合、与基础制度建设相结合、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协作监管机制相结合”,不断提高证券经营机构行政许可审核质量和效率。

山西证监局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监管工作要点,高度重视行政许可工作,在证券经营机构行政许可中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即“行政许可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现场检查相结合、与基础制度建设相结合、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协作监管机制相结合”,不断提高证券经营机构行政许可审核质量和效率。

一、行政许可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促进机构规范经营

一是将行政许可审核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通过审核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通过日常监管持续跟踪落实,进一步增强监管效果。在审核材料中发现与日常监管掌握情况不符的,约见相关负责人谈话,认真调查核实,督促公司立即整改。二是发挥行政许可的激励约束效用。对日常经营有瑕疵、投诉较多的公司和营业部,在法定期限内适当放缓审批进度,对日常经营规范、投诉较少的公司和营业部,优先办理行政许可,大大提高了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规范运作的积极性。

二、行政许可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确保许可项目符合条件

在服务部规范、营业部迁址开业等行政许可中除重点关注房屋产权、租赁合同、消防验收等材料以外,还着重与现场检查中的信息系统建设、人员资质等环节对照衔接,确保一致。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要求营业部予以整改,经过再次现场核实,切实整改到位的,予以核准开业。

三、行政许可与一线监管基础制度建设相结合,实现审核工作制度化,标准化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了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行政许可审核工作制度、流程、公示办法。根据证监会关于行政许可事项监管的调整规定,修订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行政许可工作指引,建立辖区证券经营机构报备事项工作指引。从而实现了行政许可审核依据清晰、要点明确、标准统一、程序规范。

四、行政许可与廉政建设相结合,实现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便民

一是公开审核条件。2010年年初以《山西证监局证券经营机构类业务监管工作指引》的形式在会外网公开行政许可审核的依据、条件、程序和申请材料要求,将审核标准和要求透明化,为行政许可相对人的材料报送提供了指导。二是公开行政许可结果和过程。及时将行政许可批复在会外网公开。12月起,每周一在会外网公示一次行政许可事项的接收、受理、审核、核准情况,实现行政许可审核全过程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审核效率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三是严格执行执法监督机制。在审核中遵守复核制度、双人审核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重大问题会议讨论制度、公示制度等各项要求。材料审核与现场验收环节实行分工协作与监督制约机制,通常由主审人员之外的同志负责进行现场验收,既分工负责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避免权力过于集中,滋生不良风气甚至腐败。

五、行政许可与协作监管机制相结合,杜绝监管真空

将行政许可与协作监管机制相结合,对于政策把握不准的,及时向机构部咨询。对于机构部行政许可事项征询意见,认真办理,及时回复。涉及相关派出机构的许可,充分征询兄弟局意见。涉及系统外其他监管机构的,尊重其出具的监管意见。近年来,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复杂情况不断出现,比如期货公司高管、信托公司高管申请证券公司高管任职资格,涉及到期货监管、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等有关规定,审核人员在审核中主动加强学习,并及时征询意见,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2010年,山西局严格遵守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和法定期限,累计完成证券经营机构行政许可107件。全年未发生证券经营机构行政许可逾期审理、行政复议、举报投诉等情况。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各项审核工作指引和制度流程,认真做好准备,积极应对证券机构行政许可调整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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