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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拍卖天价有猫腻 记者调查揭拍卖重重黑幕(2)

来源:新华网 作者:周宁 岳瑞芳 万一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07 14:13 
核心提示:网民ZCN13发帖揭露一些拍卖公司的骗钱把戏:先对咨询者所持文物虚高估价以引诱其上拍,而后收取数千元图录费。这些赝品的起拍天价便通过各种媒介大肆传播,但最终大都以流拍告终。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今年发表声明称

网民“ZCN13”发帖揭露一些拍卖公司的骗钱把戏:“先对咨询者所持‘文物’虚高估价以引诱其上拍,而后收取数千元图录费。这些赝品的起拍天价便通过各种媒介大肆传播,但最终大都以流拍告终。”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今年发表声明称,拍卖公司一般在拍品成交后才向委托方收取佣金、图录费等,收藏者须高度警惕“天价鉴定”和在拍前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

(二)拍卖额与所交税对不上帐:屡创拍卖“天价”的拍卖行究竟涉嫌偷漏税还是虚报成交额?

针对网民反映“拍卖‘巨头’虚报成交额以招揽卖家”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北京保利”“中国嘉德”“北京瀚海”和“北京匡时”是国内四大拍卖公司。来自中拍协和四家公司官网的数据显示,四公司2010年拍卖总成交额分别约为91亿元、75亿元、34亿元和26亿元,位列当年国内前四名。

依据四公司官网显示的拍卖规则,“保利”“嘉德”和“瀚海”都向委托人(卖家)和买受人(买家)分别收取落槌价10%和15%的佣金(总计25%),“匡时”分别收取10%和12%的佣金(总计22%)。根据拍卖公司公开的计算公式“成交额=落槌价+佣金=落槌价+落槌价×佣金比例(如25%)”,则理论上四公司2010年佣金收入(主营收入)应分别约为18.2亿元、15亿元、6.8亿元和4.7亿元。因拍卖业属服务行业,按营业税5%计算,则理论上四公司当年营业税应分别约为9100万元、7500万元、3400万元和2350万元。

然而,记者从权威部门获得的数据显示,“保利”“瀚海”2010年已缴营业税分别约为2305万元、952万元,分别仅为理论值的25%、28%;记者随后在嘉德、匡时的《2010年企业年检报告》中发现,其当年“主营收入”分别约为3.4亿元、7500万元,分别仅为理论值的23%、16%。

曾在保利工作的秦女士告诉记者,各拍卖公司2010年的佣金比例没那么高,故主营收入也没理论上那么大,“但买卖双方的佣金比例总和至少约12%”。可是,记者即便按此值计算,四公司的实际主营收入与据其对外公布成交额推算的佣金收入依然严重背离。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要么涉嫌偷税漏税,要么涉嫌虚报成交额。”曾多次代理拍卖诉讼案件的艾连庆等律师认为,动辄上亿元“拍卖天价”的背后,潜藏着信任危机。

对此,“北京匡时”董事长董国强等拍卖公司负责人道出他们的苦衷:“当前,大额拍品落槌后买家不付款的违约情况屡有发生,造成实际收入骤减,而我们无暇、无力对其进行漫长的法律追索。”

然而,中拍协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认为,买家违约不能成为成交额虚高的借口,“因为数字虚高过大,‘违约率’也没那么高。”

【内幕剖析】“天价拍品”背后的假拍黑幕

“无论是送拍时虚假鉴定还是拍卖后虚报成交额,都说明拍卖市场存在假拍乱象。”张宁副会长解释说,“所谓假拍,包括三种情况:拍假,即拍卖赝品;拍卖公司刻意抬高评估价以收取高额佣金;委托方、拍卖方和买受方联手做局制造‘天价’成交额。”对此,董国强直言不讳地说:“假拍在拍卖界肯定存在,这是市场发展的现状。”

文化部文化艺术品鉴定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陈兴保等官员认为,假拍的背后,程度不同地存在欺诈、自我炒作、洗钱行贿、贪污等不法行为。

——欺诈。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画家韩美林告诉记者,一些拍卖公司公然拍卖署名自己的伪作,越来越多倾其毕生积蓄买到赝品的买家纷纷找他控诉,甚至瘫在地上,他不得不为买家再创作一幅真品。韩美林多次发律师函要求撤拍赝品,但大都遭拒。“因为《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只要在拍前声明不保证拍品真伪,便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维说。(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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