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资本 >

上海设立政府引导基金 推动新能源等新兴产业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孙小林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03 21:28 
核心提示:欢迎民资投入上海新兴产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马静最近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如是表示。 马静认为,民企应该是新兴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但上海相对于周边城市,民企比例现在看起来相对比较低。因此,上海对于民企日益重视。 而在5月末,上海召开

“欢迎民资投入上海新兴产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马静最近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如是表示。

马静认为,民企应该是新兴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但上海相对于周边城市,民企比例“现在看起来相对比较低”。因此,上海对于民企日益重视。

而在5月末,上海召开了新兴产业合作与发展推进会,上海各大部门、开发区云集在紫金山大酒店。

这还只是个序曲,2011年9月份上海还将进一步召开“联合国工业组织新兴产业全球CEO高层会议”,50多名全球知名CEO将参加。

新兴产业被这个正在转型之中的城市提高到史无前例的高度。

而在采访中,马静则详细地阐述了上海为何要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如何布局新兴产业,针对新兴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上海采取的对策。

“主动有为、有舍有取”

媒体:似乎突然间上海对新兴产业的重视度又上了一个台阶?

马静:经过连续十几年的高速发展,上海工业的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但是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即资源约束趋紧、商务成本趋高、环境保护严格,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区位条件优越、产业基础雄厚、科技教育发达、智力资源丰富、金融要素集聚、海派文化开放的优势,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度高、资源消耗量小、带动作用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这是上海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媒体:那上海发展新兴产业如何布局?

马静:上海市在国内率先启动了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重点发展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先进重大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9大领域,后来增加了5,“5”是指2010年新启动的智能电网、物联网、云计算和目前正在制定行动方案的节能环保、民用航天等5个领域。

媒体:下一步准备怎么做?

马静:下一步,上海还将加快吸引一批国内外优势企业落户,争取跨国公司在沪设立总部、研发中心和先进制造基地,继续支持国内、外优势企业来沪参与开放式重组,整合和盘活现有产业资源,并将进一步扶持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发展。

直面问题

媒体:在发展新兴产业中,如何防止国资主导的局面,让更多民企参加进来?

马静:上海相对于周边城市,民企比例现在看起来相对比较低。

现在上海非常重视民企,出台了《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主要目的就是促进民企进入新兴产业等行业,并在资金、立项等方面给予支持。

媒体:新兴产业前期投资巨大,风险也很大,如何让社会资金愿意进入这个领域?

马静:因为外界基金由于新兴产业风险较大,比较犹豫,所以消除他们担心,所以我们设立了政府引导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而且,在这些资金中,没有一个固定的比例,基金公司也可以占大头,国有资金也可以占大头,并非一定是国有资金主导。

目前,我们已经成立新能源、新材料等5个创投基金,并在新一代信息、生物两个领域推出了首批12家合作基金,重点投向早中期。全市18个区县设立41家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担保机构85家,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