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BN2008主题报告会(全文)(4)
(三)努力构建完善现代传播体系,切实提高广播影视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今年1月,国办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要求加快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较为完整的数字电视产业链,实现数字电视技术研发、产品制造、传输与接入、用户服务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该文件的出台,对于推进构建现代广电传播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发展下一代数字广播电视网是我们广电部门肩负的历史使命,也是推进“三网融合”的重要途径。要从占领文化传播制高点的高度出发,以数字化为龙头,运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媒体,运用高新技术发展新兴媒体,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互联网络等各种传播手段,加快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安全可靠的广播影视传播体系。具体任务有:
(1)大力推进台内数字化网络化,加强数字高清节目制播能力建设,加强内容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构建以数字节目内容资源为核心的台内制播网络体系,满足多种播出平台和传播手段对节目内容的需求。(2)大力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要按照24字方针(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市场运作、整体转换)加快大中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双向化改造,大力开发网络业务,推动有线电视向双向交互、大容量、多功能发展,使家家户户的电视机成为多媒体信息终端,使有线数字电视成为“三网融合”和城市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撑平台。各地调整有线数字电视资费,必须严格按程序举行价格听证会,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当地群众的承受能力,必须充分考虑低收入人群和困难家庭的利益,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收视权益。要切实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严格规范服务流程,加强客户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处理、妥善化解数字化进程中的各类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体会到数字化带来的好处和便利。要按照互惠互利、存量保值、增量分成的原则,推动有线网络整合和联合发展,促进有线网络走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之路。(3)积极推进地面广播电视数字化。采用数字与模拟电视同步播出的方式,建立无线数字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营体系。在奥运会前,6个奥运城市要播出地面数字电视。积极推动数字声音广播技术试验推广,加快我国数字声音广播发展。(4)加快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要立足自主创新、立足民族工业,充分发挥系统优势,积极加强与电信等行业合作,创新传播手段和服务方式,加快建立“天地一体、星网结合、统一标准、全国漫游”的传输覆盖体系,建立覆盖全国的服务体系和全国统一的运营体系,确保奥运会期间提供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服务,满足手机以及MP3、MP4、笔记本电脑等移动用户随时随地看电视听广播的需求,填补广播电视的服务空白。(5)大力促进电影数字化。加强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加快构建多层次的数字电影放映体系和发行管理体系,抓紧实施资料影片数字化修护工程,完善数字电影分发管理平台和电影数字节目库。(6)大力发展新兴媒体。按照“加快发展、主动占领、兴利除弊、加强管理”的要求,统筹有线、无线、卫星、互联网等各种传播手段,大力发展网络广播、网络电视和通信方式的手机电视,积极稳妥发展IP电视,使广播影视节目通过多种网络传入千家万户。
(四)努力构建完善市场服务体系,切实增强广播影视产业开发能力。广播影视作为文化产品,既有意识形态的特殊属性,也有文化产业的一般属性。目前我国广播影视的规模庞大,占有的资源庞大,要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效能。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电台、电视台是承担政治性、公益性服务的宣传单位,实行事业体制,其影视剧等节目制作、广告、传输网络部分,可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进行市场运作,为主业服务。具体任务有:(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