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云计算 > 技术 >

云之争:各国大战云计算 谁主沉浮(2)

来源:IT168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23 10:56 
核心提示:中国:先行试点 我国近年来也是高度重视云计算的发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决定》都把云计算列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了配合与落实国务院决定,2010年10月,

中国:先行试点

我国近年来也是高度重视云计算的发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决定》都把云计算列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了配合与落实国务院决定,2010年10月,工信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北京、上海、杭州、深圳和无锡五个城市先行开展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工作。

总结:其实,我们可以看到各国政府都在积极地推动云计算的发展,推动大规模数据中心的建设,虽然是这样,笔者还是认为我们不能为了云计算而云计算,各国在推动云计算发展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到各国用户的需求和本国特色,这样才能更好的发展云计算产业链,对于谁能在云计算领域独占鳌头,不能单看数据中心建设的大小,还要考虑到标准的制定等等方面,只能说云计算的发展还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