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浮云” 伟库“浮云论”给云计算泼冷水?
近日,国内具有最庞大客户基础和应用基础的企业应用云平台服务运营商用友伟库总裁杨祉雄发布的一条微博在业内引起了广泛讨论。杨祉雄微博表示:Gartner最新研究表明,所有重要软件厂商和大型云计算公司将会在2011年推出新的平台即服务(PaaS)产品,PaaS将主导2011。但在各种新生的和衍生的云之中,企业CEO和CIO需要慎防“浮云”遮目,毕竟企业要选择的是云“服务”、而不是云“概念”。有些不具备落地服务能力的“浮云”只会给企业带来更多困扰。
随后,伟库杨祉雄再次更新微博:“看到媒体朋友将我的“慎防浮云”之观点定义为“浮云论”,首先感谢大家对云计算产业的关注。其次,提出“浮云论”也确实反映了我对于目前云计算市场的一种忧虑。作为服务商,我们有义务对企业负责,对那些CEO和CIO们负责,希望可以尽快驱散那些不具真实技术和服务能力的伪云、浮云,净化市场环境。”
有网友认为,“浮云论”的出现很及时,有助于云计算产业理性健康的发展。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为了净化国内云计算市场,杨祉雄和其他专家应该更多地普及如何辨识真假云、如何选择云应用,也很期待“浮云论”的后续进展。这些忧虑也正是反映了当前国内云计算市场的某些隐患。众所周知,云计算作为一种革命性的信息技术已被国家列为新型战略性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下,无论是IT设备制造商、互联网服务商、电信运营商还是软件开发商,所有人都在推出各自的云计算概念,有国际权威机构预计,全球云计算市场规模到2011年将达1600亿美元,其中商业和办公软件的云计算市场规模达950亿美元,全球软件市场的12%将转向云计算。就如微软CEO史蒂夫·鲍尔默所说,云计算就是“未来浪潮”。
然而,云计算并不是谁都能做的。从云计算的基本原理来看,它通过使计算分布在大量的分布式计算机上,而非本地计算机或远程服务器中,企业数据中心的运行将更与互联网相似。这使得企业能够将资源切换到需要的应用上,根据需求访问计算机和存储系统。这便给IT企业从事云计算运营服务抬高了门槛。其对服务商的基础环境、技术储备、研发能力、服务经验的均有着极高的要求。否则无论是公有云还是私有云,企业用户的数据安全性、应用稳定性都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从发展历程来看,2011年正式升级为中国企业应用云平台服务运营商的伟库可谓是有备而来。伟库经历了十一年发展,由ASP到SaaS再到云,一路领先、一路坚持;自2008年,更是利用两年多时间,彻底实现了在SaaS应用上的突破,形成了贯穿企业前后端营销与管理的全程SaaS服务体系,积累了丰富的服务运营经验,并在企业营销应用方面实现了云计算的突破性服务。2011的伟库以SaaS+PaaS的模式,将推出更为开放的运营开发PaaS平台(平台即服务),这也意味着伟库云将通过公有云和私有云的方式为中大型企业提供更加安全的云服务,并给上下游运营开发商的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对此,杨祉雄曾经指出,云计算的发展不能急功近利,必须要以应用为先。我们要将目光放在如何为大中小型企业带去更加高效、低耗、一站式的信息应用上,并同时加大产业间不同类型运营商的合作力度,加速构建完善的产业链。可以这样比喻,企业进行传统的IT采购就像买房子,必须一次性进行大额投入,随后还要花钱搞装修,购家具电器。房子出问题了只能自己动手或找物业来修,想退换是行不通的。而伟库云是租用的,租给企业的是公寓,精装修,家具电器一应俱全,企业可以随时拎包入住。这也是今年伟库提出新商业引擎的落地方式。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