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芯片 > 技术 >

华灿光电:LED 外延芯片行业政策骚动之后表现依旧抢眼

来源:西安日报 作者:新闻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23 18:25 
核心提示:爱思强(Aixtron)宣布其现有客户晶元光电已接获其首套19x4 英寸规格的CRIUS(r) II-XL 系统,计划将系统用于超高亮度(Ultra-High Brightness)蓝色发光二极管(LED)产品的大规模生产。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明芯”)向维易科精密仪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易科上海公司”)订购了6 台套金属有机物

化学气相沉积设备(MOCVD 设备),总价款为1458 万美元(CIP 工厂到岸价)。

维易科上海公司是Veeco Instruments Inc.(以下简称“维易科美国公司”)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美国维易科是一家位于美国的,主要生产LED、太阳能工艺设备以及资料存储工艺设备的设备提供商,是目前LED 的主要设备(MOCVD 工艺设备)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上述设备订购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士兰明芯LED 外延片的生产能力。

晶元光电接获爱思强首套CRIUS(r) II-XL MOCVD 系统

爱思强(Aixtron)宣布其现有客户晶元光电已接获其首套19x4 英寸规格的CRIUS(r) II-XL 系统,计划将系统用于超高亮度(Ultra-High Brightness)蓝色发光二极管(LED)产品的大规模生产。

CRIUS(r) II-XL 系统已成功通工艺调试和验收测试。根据客户惯常的程式,晶元光电将对该系统进行大规模生产测试。晶元光电计划在扩充产能后购入更多的CRIUS(r) II-XL 系统。

晶元光电总经理周铭俊博士表示,首套CRIUS(r) II-XL 系统投入使用可以极大地提升产能,推动未来的产能扩充和技术升级。

CRIUS(r) II-XL MOCVD 系统是爱思强于2011 年11 月推出的最新产品,通过19x4 英寸规格的新型CRIUSII-XL 反应器可较CRIUS(r) II 提高46%的产能,具备同级设备中最大产能和最优化运作成本。

中国量晶光电借助爱思强技术提升生产力

爱思强于今日宣布,与现有客户中国量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新MOCVD 系统订单。新合同内容为订购三套MOCVD 系统,专门用于扩展其基于氮化镓(GaN)的高亮度LED 晶片的生产。

该订单于2011 年第四季度签订,并将于2012 年第一季度交付。爱思强的当地服务支持团队将在量晶光电中国厂房的先进无尘室中,对新的反应器进行安装和调试。

“我们在2011 年从爱思强购入两套42x2 英寸G4 MOCVD 系统,它们的性能极为出色”量晶光电的总经理袁述博士表示说,“因此我们在新一轮的战略计划中,决定增购更多的爱思强设备。”量晶光电是一家以半导体光电材料和器件为主的高科技企业,坐落于中国珠三角工业区的核心位置。作为半导体晶片的生产商及供应商,该公司提供多种用于LED 设备生产的材料,这些LED 设备广泛应用于LED 电视、手机、固态照明、大屏幕显示器、交通灯等。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