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式LwIP协议栈的内存管理(2)
应用程序发送动态产生的数据时,可以用PBUF_RAM类型的pbuf。PBUF_RAM在事先划分好的内存堆中分配。对该内存堆的操作类似于C语言中的malloc/free。内存堆分配的结构如图2所示。图2中每个被分配的存储块附带了一个小结构,该结构的两个指针指向相邻的内存块。used标识位用来指示该内存块的分配情况,阴影部分表示已经被分配了,此时used为1。当需要一块N字节的存储块时,就对整个存储堆进行搜索。如果找到一块未用的(used=0)并且容量不小于N字节的区域就表示分配成功,并且置used为1。而分配的内存块使用完后需要释放,为了不产生碎片,相邻且未用的内存块需要进行合并。
pbuf_POOL和PBUF_RAM都可以根据需要从存储器中动态分配,这种分配机制又称为动态存储器分配机制。该分配机制不仅能为应用程序的数据分配存储空间,而且能为协议首部分配存储空间。在层与层之间传递数据时,真正需要修改的只是数据的格式,使之符合各层的规范,而数据本身不需要变动。实际上数据格式反应的是各层的首部,当数据在各层之间传送时,需要动态地添加和移去相应的首部,用动态分配机制可以很好地实现。
2.2 应用程序管理的存储器
应用程序管理的存储器是指应用程序管理、操作的存储区域,一般从该区域为应用程序发送数据分配缓存。虽然该存储区域不由TCP/IP协议栈管理,但在不严格分层的协议栈中,该存储区域必须与TCP/IP管理的存储器协同工作。为节省内存,LwIP不采取分级访问模式,而是通过指针访问数据。这样就不需要为数据的传递分配存储空间。应用程序发送的数据在交付LwIP后,LwIP就认为这些数据是不能被改动的,因此应用程序的数据被认为是永远存在并且不能被改变的。这一点与ROM很相似,类型名PBUF_ROM也由此而来。
如图3所示,PBUF_ROM的数据指针payload指向External memory(外部存储区)。External memory指不由TCP/IP协议栈管理的存储区,它可以是应用程序管理的存储器为用户数据分配的缓存,也可以是ROM区域,如静态网页中的字符串常量等。由于由应用程序交付的数据不能被改动,因此就需要动态地分配一个PBUF_RAM来装载协议的首部,然后将PBUF_RAM(首部)添加到PBUF_ROM(数据)的前面。这样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数据分组。
图3中的PBUF_ROM还可以是PBUF_REF。
REF和PBUF_ROM的特性非常相似,都可以实现数据的零拷贝。但是当发送的数据需要排队时就表现出PBUF_REF的特性了。例如在发送分组时,待发送的分组需要在ARP队列中排队,假如这些分组中有PBUF_ROM类型的pbuf,则说明该类型pbuf中的数据位于应用程序的存储区域,是通过指针被PBUF_ROM引用的。这样直到分组被处理之前,被引用的应用程序的这块存储区域都不能另作它用。在此情况下要用到PBUF_REF类型的pbuf。在排队时,LwIP会为PBUF_REF类型的pbuf分配缓存(PBUF_POOL或PBUF_RAM),并将引用的应用程序的数据拷贝到分配的缓存中。这样应用程序中被引用数据的存储区域就能被释放。
pbuf结构实现了层与层之间的数据传递,但其非常消耗内存,并且需要TCP/IP协议栈为之分配存储空间,例如协议控制udp_pcb、tcp_pcb等。通常,嵌入式TCP/IP协议栈都不是严格分层的,尽量减少对内存的需求是实现嵌入式TCP/IP的重点,内核的内存管理机制直接关系到嵌入式TCP/IP协议栈的性能。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