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多举措加快推动“智慧城市”建设(2)
三、我市创建智慧城市的主要举措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智慧城市建设涉及面广,并且受体制和机制方面问题的制约,推进难度大。我们着力在三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功夫。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加快创建智慧城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宁波市建设智慧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各县(市)区、各部门也都加强了智慧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二是利用各种媒体对加快创建智慧城市进行广泛宣传和引导,提高全社会对加快创建智慧城市战略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三是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能力,筹备举办全市县局级领导干部“六个加快”战略专题培训班。
(二)编制规划,顶层设计
继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和作出“六个加快”战略决策之后,从今年初开始,我们就抽调专人编制《宁波市加快创建智慧城市行动纲要(2011-2015)》。目前,《行动纲要》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的审议。
(三)汇聚智慧,共同谋划
为提高智慧城市建设决策科学性,我们注重强化智慧城市建设智力支撑。成立了智慧城市建设研究院,相关组建工作已基本完成;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常务副院长潘云鹤任委员会主任;搭建了与国内外知名IT咨询服务机构合作的平台。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共同谋划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四)政策扶持,多元投入
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制定智慧城市建设各项扶持政策。其中,我市已经明确每年用于智慧城市建设的财政资金不少于10个亿,其中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扶持资金不少于5个亿。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成立专业投资公司,争取带动更多的社会投入。
(五)建章立制,标准先行
宁波历来高度重视标准及相关法规制订工作,已经出台了《宁波市信息化条例》、《宁波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等规范,以及第四方物流标准体系、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体系等标准。当前,我们正在加紧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另外,根据《行动纲要》总体部署,我们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在电子商务、公共卫生、现代物流、电子口岸、金融电子化、道路交通管理、城市管理服务等领域的前瞻性研究,并适时开展立法和标准化工作。
(六)双轮驱动,储备人才
“十二五”期间,我们计划引进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各类拔尖人才100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2500人、急需紧缺专门人才5000人以上,柔性引进外国专家(海外工程师)2000人以上。培养智慧城市建设领域高层次领导人才、高层次复合型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4000名;培养企业家人才200名、信息产业和重点企业紧缺人才5000名、现代服务业和国际化涉外人才2000名以上。
(七)搭建平台,促进合作
我们正在着力推进两个交流合作平台,一个是两岸无线城市试点项目,该项目是由国家发改委、国台办、国家工信部联合实施的,仅在宁波和成都两个城市进行试点。依托这一平台,可以充分借鉴台湾方面在无线城市建设领域的优势资源和成熟经验,更好地推动宁波智慧城市建设。今年4月中旬,我市专门组团赴台进行交流考察活动,实地全面考察学习了台湾无线城市建设的成功案例和经验,达成较多共识,确定了一批先行合作项目,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另一个平台是中国(宁波)智慧城市博览会,该博览会是由工信部、国家广电总局等七家单位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首届博览会计划在今年9月2日到4日在宁波举办。通过这两个平台,我们正在积极引入国内外知名IT企业共同参与到宁波智慧城市建设中来。
(八)试点示范,务实推进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涉及面广,各种制约因素多。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试点先行,选择一些条件比较成熟、与民生和城市发展关系紧密、需求比较迫切的领域进行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目前,智慧物流、智慧健康保障、“三网融合”、智慧软件研发推广产业基地、智慧装备和产品研发与制造基地等试点进展比较顺利。
(九)检查考核,抓好落实
加快建立完善智慧城市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智慧城市建设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着力在市、县两级加快形成智慧城市建设有人决策、有人协调、有人落实、有人督查的工作机制,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稳步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建设智慧城市是大势所趋,但目前全球还没有一个比较成熟的模式可供借鉴,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如推进机制、模式还没有很好形成;全社会对智慧城市建设的认知度不够;领导干部知识能力与推进智慧城市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等等。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协调督促
围绕贯彻落实《宁波市加快创建智慧城市行动纲要(2011-2015)》,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进度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指导协调、督促落实、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和推进体系,研究解决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咨询指导
充分发挥市智慧城市建设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机构在智慧城市发展规划、重点应用体系建设、标准与法规的研究制定等重大问题方面的研究和指导作用,为智慧城市建设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三)推动合作交流
积极开展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主题的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活动,精心组织筹办好“中国(宁波)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
(四)强化管理考核
建立完善智慧城市建设重大项目统筹管理机制,以科学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效益。抓紧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对智慧城市建设进展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加大目标责任考核力度,促进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方案和年度计划的有效落实。
(五)优化发展环境
创新政府资金扶持机制,重点对智慧技术和产品研发、智慧应用系统试点示范工程、智慧产业基地建设、智慧型企业培育、人才引进培养、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加快建立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加强智慧城市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关心、支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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