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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物联网也可用作企业名 苏州工商出台6条新规

来源:苏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1-18 11:11 
核心提示:近年来,苏州各地不少新兴产业、新业态项目在申请注册登记中,普遍存在对企业名称、经营范围表述“五花八门”、与传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不符等问题,《意见》提出,今年将在两个方面加速构建“绿色通道”。

6条新规概览 

●设立连锁企业可在名称中直接使用“连锁”字样

●新兴产业用语将在企业名称登记中放宽使用条件

●个体网店开实体店,可在企业名称中加入“(xx)网站”字样

●市区知名规模型企业,可统一在母体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和申报年检

●企业组建集团可直接设立集团母公司,核发集团登记证

●驰名商标可用纯英文字母,个体户名称、字号中可用阿拉伯数字

“只要现有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限制、禁止,又与当前国家产业导向政策相符合的经营项目,我们都将给予支持和扶持”。昨天,苏州工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苏州经济稳中求进、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系统在大力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健康规范发展以及扩大内需消费等方面,加强对苏州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其中,6条为新推出。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2章第7条第四款规定:企业要在申请登记名称中放“连锁”两字,需分两步走。先设立总公司,再设立两个实营店。但新出台的《意见》规定,今后,设立连锁企业总部与三个以上连锁门店,将可以同时办理设立登记,并且在企业名称中直接使用“连锁”字样。(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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