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识别遭安全质疑:技术被滥用信息易泄露(2)
指纹技术被滥用,你能保密到几时
指纹技术越被滥用,信息泄露的几率就会越大。可以设想,如果每个单位都用上了指纹识别考勤机,只要受到恶意攻击,采集的指纹信息就会泄露,从而被人复制利用,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说指纹技术是把“双刃剑”,言不为过。
如何矫正其中的一刃,让它趋利避害,需要制度设计上的智慧。其中法律环节上的惩戒机制不可缺失。我国法律规定,盗用信息一旦被查实,拘留10-15天。
对此,网友惊呼:“如果有人随机弄到你的指纹,做个膜套手上去犯事儿,完了抓你去说是你干的,巧不巧你还提供不了不在场证明,咋办……别人坐10天牢能阻止我们的隐私泄露吗?”
很多人觉得,在我国,盗用信息犯罪成本太低。除了事后严惩的不济,事前预防也显得脆弱。我国现在缺乏管理一个大型信息数据库的必要要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郎胜说,随着指纹识别在很多场合的应用,会有许多可预见和现在还没有预见的风险,公安机关在这方面要下大力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信息库的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少琴建议,将“指纹信息”修改为“指纹等生化信息”,因为有一些生化指标,比如像血型等指标,随着身份证的智能化将来可能会加入进去,这样就为身份证的唯一性、安全性和智能化留下了拓展的空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启建议,在居民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一旦变为现实,需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
警方:随意采集指纹涉嫌侵权
摁指纹,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它代表了约定和承诺的生效,具有法律效应。那么,现在学校动用指纹防逃课,单位通过指纹“点卯”,显然是把指纹的严肃性冲淡了。于是,有人觉得,摁手印是区别于其他人的东西,属个人隐私,可以随便提供。
曾有一个事件,婺源旅游公司为防止游客“一票多人使用”、导游“倒卖”门票等,通过采集游客指纹,来达到进一步规范管理的目的,这一度引起不小的争议。
对此,有律师表示,指纹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信息,个人拥有自由处分权。婺源景点采集指纹信息的做法,对游客行动自由的限制过于严格,是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如果采集后没有清除,而进一步用作其他用途,那肯定是严重侵权。”当地警方也认为,旅游景点采集游客的指纹,是侵犯隐私权。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即使国家治安机关,除破案需要针对特定嫌疑人之外,也无权强制公民提供指纹。一般,鉴于指纹信息的严肃性,公安采集时都有严格的规定。但是,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明文规定,也就是说,我们并没有对每个人采集指纹信息的法律依据来支持。
换言之,没有规定就不能采集公民指纹信息。
指纹为何不撒谎?
每个指纹都有几个独一无二、可测量的特征点,而每个特征点都有大约5至7个特征,我们的10个手指头便产生最少4900个独立可测量的特征。因为指纹纹路不是连续的、平滑笔直的,而是经常出现中断、分叉或转折,这些断点、分叉点和转折点就称为“特征点”。正是这些特征点提供了指纹唯一性的确认信息。
其中最典型的特征点是终结点和分叉点,此外还包括分歧点、孤立点、环点、短纹等。指纹的千差万别,足以说明指纹识别是一个更加可靠的鉴别方式。要知道,DNA鉴定也无法区分的双胞胎,却可以用指纹区分。
南京有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中华指纹博物馆”。“指纹是人类活动永不失误的证明形式。”这句话被放置在博物馆里的显著位置。
研究表明,指纹在胚胎发育至4个月时便开始产生,到6个月左右就开始形成。指纹在婴儿出生后随着年龄的增长,纹线增粗,面积增大,但花纹的形态结构、分布范围和总体布局,却基本上是终生不变的,具有高度稳定性。
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指纹检验专业委员会委员刘持平,首次在国际上提出并论证:指纹是一种先天遗传性状,主要是由两个祖先种基因和4个突变型基因所决定。这就是如今“六大基因决定指纹”的普遍观点,它表明了指纹的稳定性和不可替代的特点。(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