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从概念走向现实物联网应用“顺风”加速(2)

来源:搜狐微博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31 11:09 
核心提示:智能建筑只是物联网技术走向商用的一个缩影。业内专家认为,智慧城市建设是物联网技术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产物,它体现了一个国家在该领域的综合实力。 近年来,打造智慧城市的脚步在我国逐渐加快。近日发布的《 2

智能建筑只是物联网技术走向商用的一个缩影。业内专家认为,“智慧城市”建设是物联网技术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产物,它体现了一个国家在该领域的综合实力。

近年来,打造“智慧城市”的脚步在我国逐渐加快。近日发布的《2010-2011年中国物联网发展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5月,我国18个一级城市已全部提出了自己的“智慧城市”详细规划,80%以上的二级城市也明确提出了建设“智慧城市”的发展目标。通过打造一批智慧城市,物联网产业必将加快崛起一批具有高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的领军企业,带动我国物联网产业的整体发展。

上海规划建设了嘉定与浦东一北一南两大物联网基地。其中,浦东张江作为目前国内惟一的国家级RFID产业化基地,已经形成较完整的RFID产业链,聚集了一批芯片设计、标签和读写器研发生产以及系统集成等产业链关键环节上的重点企业;嘉定上海物联网中心也已正式投入使用,嘉定计划到2013年年底培育200家以上物联网骨干企业,形成500亿元以上的产业规模。

在浙江,杭州、嘉兴、宁波、温州等地已率先形成物联网产业集聚。其中,嘉兴已成为国内第一个步入无线传感网项目产业化的城市,拥有物联网领域发明专利181项。

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虽然我国物联网发展喜人,但依然面临一些深层次矛盾与问题,如制造工艺水平不高、产业链衔接不畅、应用需求层次偏低、商业模式不够清晰、资源共享不足等。“在当前我国物联网发展加快进入以产品、产业、示范、商用、市场为核心内容的发展阶段,这些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对产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业内专家表示,政府有关部门应在这些方面给予企业更多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物联网技术包括感知层技术、网络层技术和应用层技术等3个层面,其中以感知层技术最为重要,传感器是物联网的基础,传感器技术和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是当前世界各国物联网技术攻关的热点和难点。

目前,国内低频和高频段RFID技术已趋成熟,但超高频和微波频段则与国外还有差距;传感器技术也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特别是物联网核心环节关键技术的成熟度参差不齐,导致物联网产业标准制定和应用发展的迟缓,这在客观上影响了产品技术走向市场。”业内专家表示,在物联网总体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目前国内外并没有形成统一标准,企业生产往往各自为政,无序化现象十分突出。

为此,今年7月国家传感器网络标准工作组正式发布了传感网首批6项标准征求意见稿,以加快我国传感器网络接口、标识、安全、传感器网络与通信网融合发展、泛在网体系架构等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周锡生表示,预计上述标准今年年底将正式颁布实施。

此外,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国接连推出扶持物联网产业进一步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如今年4月,财政部出台《物联网专项基金管理办法》;6月又修订《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增加了为物联网企业提供专项用于基本建设贷款贴息资金的条款。

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正会同有关部委积极研究制定促进我国物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物联网“十二五”规划,研究提出推进我国物联网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并组织实施物联网发展专项。

“从中长期来看,物联网将持续成为国家推进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接下来政策支持力度还将继续加大。” 周锡生表示。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