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
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1 年8 月2 日上午9:30 在清华科技园创业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1 年7 月25 日以邮件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 名,实到董事4 名,董事李志兵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亦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晓冬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华夏银行中关村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中关村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500 万元,期限1 年,由公司以一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和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提供担保。同意票数为4 票,反对票数为0 票,弃权票数为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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