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中国物联网500天进行曲(2)

来源:谷荣祥博客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20 11:52 
核心提示:500天来,媒体的力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真实的反映了社会各界对物联网的声音,成为普及物联网的领导者,中央电视台,不仅在新闻报道中多次播报各地物联网的新闻,而且在栏目中两次专题讨论物联网,极大的提

500天来,媒体的力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真实的反映了社会各界对物联网的声音,成为普及物联网的领导者,中央电视台,不仅在新闻报道中多次播报各地物联网的新闻,而且在栏目中两次专题讨论物联网,极大的提高了物联网的传播度,并把2009年CCTV经济年度人物创新奖颁发给了中国物联网先驱人物——刘海涛博士。这也极大的提高了物联网的知名度。

同时,媒体也报导了很多对物联网发展的不同观点和反对声调,这更使我们业界人士深思,如果对新技术没有置疑,就不会有正常的发展。

冠名“国际”、“国家级”的峰会论坛每日均有召开,其中影响力较大有北京、上海、无锡、成都《无锡共识》发布,物联网将“带动全球经济走出危机“。同时,估计2015年物联网产业规模将达7500亿。企业是物联网的主体、是物联网的主力军、在物联网发展的初期,企业的认知和实践才是物联网发展的动力所在,企业的动力来自市场的需求,因此,市场需求是物联网的源头和终点。

500天来,中国移动、大唐电信、IBM(中国)、海尔、中国电信等大型企业,不遗余力地推动物联网的产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无疑是未来物联网最大的受益人;IBM把全球首个物联网研究中心放在北京,既是对中国物联网市场的重视,又是对IBM在物联网方向的推动;海尔全球第一款“物联网冰箱”出尽了风头,赚足了眼球,赢得了订单和荣誉;大唐电信力作中国物联网产业的主力军,成立以第一家物联网基金,在股票市场赢得股价的攀升和稳定。

500天来,和物联网紧密相关的传感器公司、RFID公司等不断出现在媒体,远望谷、新大陆、厦门信达、上海久岭、同方股份,歌尔声学、长电科技等股份不断被炒作。表明广大股民对物联网的期望和关注。

物联网的兴起,因地了各投资商的关注,在各地举行的峰会,论坛、研讨会上,除了业界人士和媒体外,到处都可以看到投资商的身影。各地和物联相关的未上市公司,均接待不少投资商的拜访。

物联网是信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半导体到集成电路,从计算机到现代通讯,从互联网到物联网;人类社会的智能化、智慧化,必然要有物联网的需求,在众多物联网大的新闻事件中,提醒大家不要忘了两条小的新闻。其一:十月十九日,北龙中网公司启用“物联网”标示服务;其二“十一月二十二日,美国专家预计2020年物联网将有60亿~440亿个在线装置,也许很多的商业模式  在其中。

中国物联网500天进行曲,既有作曲人,又有演唱者;既有乐队,又有观众。这是一首进行曲,不是一支欢庆曲,进取的步伐仍在继续。

在这场物联网技术大潮中,我们既需要吹鼓手,也需要歌唱者;既要鼓掌声,也要倒嘘调;既需要满腔热血,也需要冷静思考;既需要滔滔不绝,也需要热风冷刺。但是,我们最需要的是真正理解物联网,真正扎实研发和推进物联网的铁杆人士。

时间在流逝,过去的500天,已掀起了中国物联网的热潮,未来500天,一定不再仅仅是峰会和评论,而是真正的服务于中国,引领世界潮流的智慧世界。

谷荣祥博客:http://blog.sina.com.cn/chinastar001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