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彦:物联网发展需要“政府之手”
2010年是物联网概念迅速升温、业务高速发展的一年。在年初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将物联网确认为战略型新兴产业后,物联网已经在信息领域深入人心,政府各部门、IT制造业、系统集成商、电信运营企业都在高度关注。不少地方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也都进行了相关布局。总体来看,2010年蓬勃发展的物联网业务呈现出了下列特点和趋势。
第一,应用繁多。国外物联网主要集中在安全监控、移动支付、物流、信息导航等方面。而我国的物联网应用更加发散,涉及行业领域更多,包括智能交通、城市管理、精细化农牧业、环境保护、智能电网、数字医疗等。从积极影响看,这表明我国各领域信息化水平突飞猛进,势必产生更多发展机会,助力经济增长;从消极影响看,大量新生行业市场的无序开拓对管理和服务都提出了新的挑战。
第二,商业模式亟待创新。目前我国的行业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在物联网应用上成功的商业模式较少,“孤岛现象”严重,模式难以复制,规模难以形成,部门间壁垒严重,跨行业应用难以推广。要想有效地推进物联网,就必须在现实中寻找合理的商业模式,打造共赢的生态环境。在初期成本高、技术水平低的状态下,单纯的物联网应用要维持长期发展,就需要多方合作,需要把多种需求有效地整合在一个平面上,实现商业利益共享。
第三,政府引导作用初现。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得到政府推动的项目进展很快,如中国联通的车辆监控已经应用于超过16万部以上的汽车,智能公交在济南、郑州等十几个城市已经开始使用,校园物联网已经在全国3000多所高校展开。目前阶段,我国物联网应用不能依靠自然发展,而是非常需要政府这双“上帝之手”进行撬动。在政府管理上,可以通过物联网手段提高效率和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性,比如公共事业管理、公交交通管理、食品监督、安全监管、环境监督、移动执法、设施和设备资产管理等存在大量需求,如何调用政府力量,形成一个规范化、标准化的应用是个重要课题。政府率先在应用上进行投入和推动,其作用远大于在产业和政策上的投入,只有通过应用才能撬动整个产业的发展,才可能快速形成规模。
2010年,中国联通以交通物流、城市管理、新型应用为主线,开展了如下试验业务:公共交通、水电煤的远程抄表、环保检测、针对老人小孩的定位服务、汽车信息化应用、一卡通手机支付、保险定损、数字化城市、电梯监控、停车场管理、物流管理、森林防火等。物联网是未来中国联通产品聚合的中心业务之一,将渗透到中国联通诸的多业务领域,但目前还是一个处于成长初期的产品。中国联通物联网办公室的工作就是组织和推动物联网发展,全面研究物联网应用、网络、终端各层面的体系架构和标准规范,明确中国联通在其中的角色定位和未来发展规划,以实现业务的有效创新。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