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力:物联网标准化是政府当前最重要的工作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5日讯 在近日举办的物联网在智慧交通与物流中的应用及发展论坛上,交通运输部科技司信息化管理处处长邹力表示,从政府层面看,在交通运输领域、运输行业应用的各项工作当中,物联网标准化是当前最为重要的工作。
以下为演讲实录: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此次论坛,并与关心此应用领域发展的同仁共同探讨物联网在智慧交通与智慧物流中子应用及发展思路,为“十二五”交通与物流的创新发展提供技术保障。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对此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长期以来支持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的领导和业界的同仁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本次论坛的主题,物联网在智慧交通与智慧物流当中的应用及发展。众所周知,物联网是以统一的标识和大规模的传感为基础,以智能处理为特征的新型计算框架。是将各种信息传感设备,如射频识别装置、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种种装置与互联网结合起来的巨大网络,其目的是让任何物品都与网络联结在一起,方便识别和管理。推动物联网的应用既是国家拉动内需,推动高技术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交通运输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自身转型的需要。交通运输行业是一个点多、线长、面广、流动性强的行业。面对的不仅仅是巨大规模的公路、桥隧、港口、航道、场站等基础设施,以及庞大数量的营运车辆,船舶、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更需要保证好13亿百姓的安全便捷出行和数百亿吨货物的高效、快速的流转。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管理的难度逐渐增强,对于运输的要求不断提高,这就要求交通行业必须高度重视行业运行状态的信息监测、汇总和处理。只有掌握更加状况、准确、实时的信息,才能够准确把握住行业的脉搏,聆听到社会的呼声,从而保证行业的决策、监管、运营、服务更加有效的有的放矢和行之有效。
交通对于信息的日渐依赖,信息感知技术的多元化、高端化和个性化,网络服务范围和传输能力的提升以及信息系统处理和计算能力的提升,可以说物联网在智能交通的融合基础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物联网的引入能够更为直接快速的从海量数据中感知可读的精准信息,使决策更加及时科学,不再单纯的依赖系统信息。运输服务组织更加富有效率,服务更加人性化和多样化,从而实现交通运输行业革新性的发展。从19世纪60年代,英国伦敦安装壁板式燃气交通交通信号灯开始,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首次使用对交通机网的配对方案,加拿大多伦多市建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利用计算机进行集中协调感应控制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成为智能系统发展的里程碑,使得智能交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其理念也是日新月异。但每一次人类科学的技术进步都会及时反应到智能交通建设中,智能交通已不仅仅是解决交通自身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当物联网的概念广为普及的时候,智能交通也及时的予以跟进,关注如何通过物联网技术和理念提升交通运输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在2005年15届纽约大会上提出的连接、节约时间、拯救生命的主题,在去年召开的17届富山大会上提出的泛在与智能交通,这些主题都和物联网的理念密切相关。物联网将交通参与方、基础设施与经济社会环境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一种泛在、可视、可信的智能交通体系的创建,使得交通的管理方式、服务方式产生了革新性的进步,让人、交通、社会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