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政策利好物联网投资布局提速刺激产业升级

来源:通信信息报 作者:李文秀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8 10:58 
核心提示:物联网市场近期佳音频传。政策方面,工信部与财政部日前联合出台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的范围与方式。另外,工信部近日公布了2011年标准化重点工作,提出将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产业发展重点,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物联网市场近期佳音频传。政策方面,工信部与财政部日前联合出台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的范围与方式。另外,工信部近日公布了2011年标准化重点工作,提出将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产业发展重点,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加快物联网、新能源汽车等重要领域标准制定和修订。

各项利好政策的出台,对物联网的发展起到积极引导作用,有力地拉动物联网产业投资。在这一大背景下,各地纷纷加大对物联网的投资力度,积极进行市场布局。在政策与投资双重支持下,相关产业链或迎来一次转型机遇。

物联网利好政策频出

物联网是当今社会的一大热门话题,这一在互联网基础上延伸和发展起来的神奇之网,宛如一个待掘的金矿,蕴藏着巨大商机。

近来,国家有关部门更是频频出台关于物联网的各项政策。今年4月份,工信部发布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促进我国物联网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这项政策一方面明确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与方式,另一方面也明晰了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与监督检查办法。另外,工信部5月9日公布的2011年标准化重点工作中,物联网更是赫然在列。各项利好政策的密集发布,说明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已获得中央政府预算支持的通行证。

物联网是比互联网大30倍的产业,是下一个万亿级的信息技术产业。随着互联网发展进程的推进,各种技术瓶颈正被破除,物联网发展得到前所未有重视。在“十二五”规划中,物联网已被国务院上升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来培育发展。赛迪顾问研究预测,2010年中国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为2000亿元;至2015年,中国物联网整体市场规模将达到75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

物联网投资热惠国利民

物联网自身所蕴藏的巨大商机以及国家政策的力挺,促使各地区以及各大厂商纷纷加大对物联网的投资力度。一时间,物联网市场的投资者与参与者如过江之鲫,产业发展有望步上快车道。

据悉,作为发展基地的无锡,其物联网产业营业收入可争取突破600亿元,并引进物联网“1113计划”,高层次人才力争突破100名。目前,无锡正在加快组织实施《无锡市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认定和扶持实施办法》和《无锡市物联网企业认定办法》。营收前景明朗与市场管理不断规范的同时,无锡的物联网建设也正进行得如火如荼。据了解,无锡新区正在建80万平方米的物联网产业载体,上半年传感网创新园二期将竣工,并启动传感网产业园整体布局规划建设,以满足物联网产业化项目入驻需求。

企业方面,不少厂商都致力于研发物联网技术。以海尔为例,2010年1月23日上午,在青岛举行的海尔集团科技大会上,海尔发布了世界上首台“物联网冰箱”。海尔也因此成为全球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推出“物联网冰箱”的世界品牌。另外,以“应用,让物联网从概念走向现实”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国际物联网(传感网)博览会定于2011年10月20-22日在无锡举办。可以预见,届时又将掀起一轮物联网投资热潮。

物联网投资热的兴起,无疑有利于促进整个物联网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将为国家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增长动力,普通民众更是会因之受益无穷。工信部科技司司长闻库认为,我国物联网万亿元的市场潜力,还需要较长的培育期。应用为先,市场为王,物联网的发展应以惠及民生为根本。

专家建议,物联网的发展应优先选择社会效益高的、关系国计民生的产业,通过应用来带动产业整体发展。就中国电信而言,目前对物联网的应用领域,主要分布在与企业合作的各类行业应用以及与地方政府合作的“智慧城市”规划中。(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