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物联网市场概念被热炒:李彦宏泼冷水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李文秀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8 10:21 
核心提示:“物联网”概念继续扮演着市场热点的角色。昨日大盘整体走势沉闷,唯有近段时间以来整体保持强势的物联网概念依然坚挺,龙头股浙大网新再次强势封于涨停,相关个股表现也强于大盘。

“物联网”概念继续扮演着市场热点的角色。昨日大盘整体走势沉闷,唯有近段时间以来整体保持强势的物联网概念依然坚挺,龙头股浙大网新再次强势封于涨停,相关个股表现也强于大盘。

近期以来,在大盘围绕3000点上下震荡的格局下,概念股行情往往是“一日游”,当天表现强势的个股第二天就成为追涨者的噩梦。物联网概念能否走出中期行情?投资者该不该继续看好物联网?投资者对此莫衷一是。多家分析机构认为,现在正是布局物联网的理想时期,但IT教父柳传志和互联网新贵李彦宏却从产业层面对物联网大泼冷水。

物联网概念继续强势

物联网是个宽泛的概念,产业链可以细分为标识、感知、处理和信息传送四个环节,每个环节的关键技术分别为RFID(二维码)、传感器、智能芯片和电信运营商的无线传输网络。

近期物联网概念走强,是其中的一个分支———手机支付点燃了市场热情。中国银联3月16日宣布,由中国银联联合有关方面研发的新一代手机支付业务目前已进入大规模试点阶段,试点区域已扩展至上海、山东、宁波、湖南、四川和广东的深圳市。正是这一利好消息,引发了手机支付概念股的集体走强,长电科技是行情初始阶段的龙头,而浙大网新、福日电子则成功接棒,成为现阶段的领头羊。

在龙头个股的示范效应下,物联网板块个股持续活跃。近几天以来,海虹控股、东方电子、厦门信达、高鸿股份、新大陆、东信和平、恒宝股份、上海贝岭、超声电子等个股走势明显强于大盘。

此前,工信部与广电总局达成共识,宣布三网融合5月出台6月启动,这对物联网概念来说,无疑是个中长期利好,能给相关公司业务层面带来实实在在的发展机会。正是在这一判断前提下,近期以来,物联网板块呈现资金持续净流入,物联网行情才没有出现“一日游”局面。

机构看好物联网前景

从“两会”上传递出来的信息显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正面临巨大的机会。上周末,媒体爆出消息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正在起草,预计5、6月份正式出台,包括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技术、物联网等相关新兴行业。

物联网已经上升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层面,发展空间自然巨大。日信研究通信行业研究员张广荣就指出,物联网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近期无论从标准制定还是产业应用上都在快速推进。物联网是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投资者要用战略的眼光来看待物联网这个产业,密切关注物联网领域掌握核心技术的公司。

国诚投资分析师石邦进提醒投资者,物联网、电子及手机支付概念渐入佳境,是题材板块的领军板块,应值得继续关注。

上海凯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继武也表示,近期物联网板块表现突出,是受到资金炒作和本身成长性两方面原因的同时助推。我国现在生产加工的规模化和技术改造已经到了相当水平,下一步要提高中国制造业的能力,物联网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第一个机会来源于配套物流方面,差异化制造,多批次小批量订单处理,都需要用到物联网技术;第二个机会来源于手机支付方面,可以关注中国移动和浦发银行的合作项目,这不是一个大家普遍认为的概念炒作。(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