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物联网发展仍以技术研发为主(2)

来源:通信世界周刊 作者:李文秀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17 11:09 
核心提示:运营商应起到媒介作用 物联网涉及的技术十分丰富,关联的行业也十分庞杂,不考虑资本市场的影响因素,单从物联网业务经营角度出发,要保证为其客户提供良好体验和合理价格的物联网服务,无论在技术支撑还是投资方面

运营商应起到媒介作用

物联网涉及的技术十分丰富,关联的行业也十分庞杂,不考虑资本市场的影响因素,单从物联网业务经营角度出发,要保证为其客户提供良好体验和合理价格的物联网服务,无论在技术支撑还是投资方面都对物联网企业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这也造成了企业对物联网项目的投资成本和盈利状况都十分敏感,多数企业对物联网都保持着非常务实的态度。中国电信也不例外。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作用就变得至关重要。政府应该通过组织大型的基础类项目起到铺路的作用,通过市场杠杆创造良好的政策和产业环境,培育起一批精干的物联网企业或者“智慧型”企业。另外,由于我国物联网的发展尚处初级阶段,政府相关部门应汇聚各产业链主体,充分发挥产业联盟的作用,牵头制定物联网行业标准。

在物联网的整体产业格局中,拥有丰富的管道资源并可全面集成服务的电信运营商,对于发展物联网拥有天然的优势。但运营商不可能面面俱到、一家通吃,而应主要起到媒介,或者平台和渠道的作用,通过集成和整合各种物联网技术应用,为各企业提供完整的行业信息化服务,这样可确保自己在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用户黏性的同时,帮助各垂直行业快速发展。

打造智能管道  推送个性服务

作为物联网服务的媒介、平台和渠道提供者,运营商的优势在于管道资源和管道能力。根据运营商过去的竞争模式,管道是非智能的,而物联网时代的到来,对运营商建设“智能管道”提出了迫切需求。

物联网时代,网络中的数据形式将极其复杂,用户需求服务的商业模式也各不相同。智能管道的要义,首先是能对服务的内容、价格、质量、标准等能进行智能的区分,其次保证服务的顺畅运行。智能管道好比现在的高速公路,分布着快车、慢车、超车、公交等各种不同的车道,并提供个性化或融合的服务。例如,在公众用户市场,智能管道能对用户的年龄层次、消费行为和个性以及业务本身的性能进行感知;而被赋予了智能的各种行业应用,其对数据流量、质量以及运营模式的个性化特征将更为明显。

除了物联网是大势所趋,打造智能管道也缘于中国电信的竞争压力。像过去那样,“哑管道”很容易陷入无休止的价格战,中国电信要想跟现金流雄厚的中国移动比拼,无疑难以取胜;而手握WCDMA制式的中国联通,在终端方面也有较为明显的优势;此外,除了面临电信运营商的竞争,三网融合的破冰也使广电运营商进军宽带领域。这些都对中国电信构成了一定的压力,而提供更优质、更智能的管道服务成为中国电信近几年工作的着力点。

具体而言,中国电信一方面通过“城市光网”建设推进物联网建设;另一方面也和许多省政府签署了“智慧城市”合作框架,首先将光网络架设到各省市、保证管道资源的数量,在此基础上赋予管道智能性,为参与未来广阔的物联网市场竞争积蓄足够的底力。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