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彩:编码标识是物联网中物的身份证
4月27日至28日,在由工信部、中国科协和中国电子学会主办的2011中国物联网大会上,物联网标准化成为一项重要的议题。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专家提出了我国物联网标准化工作建议。该中心还主持了物联网标准研讨会和中国电子学会物联网专家委员会物联网标准工作组成立及第一次工作会议。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技术部主任李素彩在4月27日主论坛上的主题演讲提出,编码标识是物联网中“物”的身份证,贯穿物联网各环节始终,是建立我国自主可控物联网和保证信息安全的关键。我国物品编码标准众多,各种物品编码之间相互孤立,没有联系,有的甚至重复交叉,难以形成一个完整的有序的框架体系,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系统的有效协同,必须建立统一的物联网编码标识体系。在物联网下,要实现物的互联互通,国家必须有统一的编码体系,国家编码体系建设要遵循唯一性原则、兼容性原则、可扩展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实用性原则。所谓唯一性原则,是指对象的编码必须唯一,这个唯一是在特定的应用范围内是唯一的,即可以是全局唯一,也可以是局部唯一。兼容性原则,是指物联网对象编码方案应能实现对现有各领域信息化中已存在的对象编码方案的兼容,通过建立各种映射规则和标识映射流程,支持已经存在的对象编码。可扩展性原则,是指物联网对象编码方案要具有码段扩展功能,给出扩展机制。如果未来应用有扩展需求,可提供合理的扩展方案。安全性原则,是指物联网对象编码方案要考虑标识的安全性,通过编码加密、解密技术及传输协议,支持在特定的应用场合不对外显示编码对象的任何信息。实用性原则,是要考虑未来物联网海量信息的特点,为降低信息搜索发现复杂性、减少查询冗余、实现高效物联,代码结构码段不能无限延长。在物联网环境下,物品编码与标识,都需要转化为统一的网络资源标识,才能够进行相互访问。
李素彩建议,解决物联网标识的安全问题,在编码层,可以采取加密机制提高信息安全。在标识层,有些标识载体,如二维码本身就具有加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信息安全;如射频识别可通过制定保密型的空中接口协议,防止数据被识读,保证数据安全。在网络层,可设置网络资源访问许可等口令,或对特定的URI加密,从而阻止非授权的访问,实现保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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