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2011技术趋势物联网产业化提速

来源:电脑商情报 作者:李文秀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29 15:00 
核心提示:由于融合了计算机、网络通信、传感器、半导体等多种技术,因而物联网被视作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全球信息产业第三次浪潮,同时也将成为电子信息产业下一轮发展中新的制高点。在中国,随着各方机构的高调介入,物联网正在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热点

由于融合了计算机、网络通信、传感器、半导体等多种技术,因而物联网被视作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全球信息产业第三次浪潮,同时也将成为电子信息产业下一轮发展中新的制高点。在中国,随着各方机构的高调介入,物联网正在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热点。

不同于其它概念,物联网在中国的迅速升温主要得益于政府方面的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如果说2009年8月7日温家宝总理在江苏无锡调研时,提出的“感知中国”倡议是为中国物联网产业发展奏响了开幕序曲,那么,2010年10月被列入国家“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则预示着物联网建设重头大戏在中国市场的全面开启。

根据“十二五”发展规划,物联网将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十二五”期间,物联网产业将初步形成从传感器、芯片、软件、终端、整机、网络到业务应用的完整产业链,并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领军企业。在此基础上,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能安防、医疗健康等多个领域将成为物联网的投资重点。

实际上,在此之前,从工信部主管机构到各级地方政府,从以IBM代表的产业巨头到中科院等大型科研机构,已纷纷开始从不同角度逐步试点物联网从概念向产业的转型推广。

其中,IBM的“智慧地球”是影响最为深远的一个代表。自2008年11月“智慧的地球”理念提出,IBM就一直为其赋予“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的核心内涵,并在中国倡导与实际国情相结合,紧抓物联网和互联网结合的趋势,将智慧系统深入到各行各业的信息化建设当中。

可以看到,物联网的发展同时带动了一大批新兴产业的出现,比如新能源产业等。去年,新奥集团和IBM公司开展了战略合作,在整合优势资源的基础上,双方携手开拓能源服务创新业务,进而在中国的企业和城市共建低碳经济,支持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能源产业绿色发展的有益尝试。

与此同时,由地方政府及行业机构主导的物联网产业联盟也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目前为止,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南、杭州、等数十个省市均成立了物联网产业联盟。值得注意的是,去年5月,中科院、大唐电信、无锡新区创投集团等单位联合设立了中国首个“物联网产业基金”,以物联网和传感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基金总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并全部交由市场化运作。风险投资的引入,将会进一步提速物联网产业的发展进程。

不难看出,物联网产业正在展示出其巨大的市场前景,由此派生而出的新的行业应用和商业机会也更为令人心动。专业人士测算,一旦物联网大规模普及,将广泛运用于智能交通、环境保护、公共事业、平安家居等多个领域,其产业规模至少会大于互联网30倍。

随着各级政府的重点跟进与积极投入,2011年,物联网产业必将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其中,作为中国经济现阶段增长的主要动力,围绕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的诸如基础设施、交通、医疗、公共安全、能源、环保等将成为下一步的建设重点,这些领域有望成为物联网产业发展中最大的增长点。与此同时,与这些领域或项目相关的IT厂商和方案商也将这一过程中率先抢得更多市场商机。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