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联网从概念转向落地加力进发
财政部近日出台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使得国家关于向物联网倾斜、大力发展物联网的国家战略,开始进入了实质上的实施阶段,使得这一国策,具备了切实的可操作性。
这预示着,物联网在中国,已经开始从概念的层面,进入一个具体的实施过程。
对于物联网这个名词来说,人们已经是耳熟能详,但是,能够对物联网有所认识的,还仅限于业内人士,而公众对于物联网的认识,更多的还是停留在股市上,物联网概念股,才是人们曾经关心的问题。
物联网,是当今世界在科技领域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制高点,其战略地位,类似于当年的互联网,这也就是名国在继美国将物联网纳入其国家战略后,纷纷跟进的原因。
物联网虽然重要,但是,物联网并没有出现在人们的面前,那怕是在美国,也没有能够进入物联网时代。
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之下,人们对于物联网的理解,更多的还仅仅是停留在概念上,认为物联网仅仅是一个概念而已。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至今为此,看不见模不着的物联网,还是让人犹如雾里看花。
然而,一场物联网大竞赛,在神州大地之上,无论是在国家层面,还是在各地政府的眼里,或者是在作为社会细胞的企业之中,进军物联网,抢占制高点,已经是如火如荼的展开。
中国政府的物联网国家战略以及实施
在国家层面上,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出台,在这一决定中,物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里面的重要一项被列为其中,成为国家首批加快培育的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这标志着物联网被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对中国物联网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
从发改委、工信部制定的国家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到商务部、交通部、卫生部、公安部等部委、制定的行业发展规划。
据工信部副部长苏波介绍,“十二五”期间,工信部将加强物联网、新能源汽车、三网融合、云计算等标准总体构架的研究和重要标准的制定,完善新能源汽车等项目和产品的融入管理,加强规划、政策、标准的协调和配合,形成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的合力。
而这次《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更是对于我国物联网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个实质推动作用。(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