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大规模应用目前还需一个漫长过程
我国多个城市在2010年先后启动了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标志着物联网发展在中国已渐渐从概念炒作进入了务实阶段。但作为未来一个全新的万亿级信息产业,物联网实现大规模应用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记者在无锡为期一周的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表达了这一观点。
究其原因,他们指出,目前制约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因素有三:缺失行业标准、缺乏相应的支撑技术且成本过高、缺乏成熟的商业环境。
所以,尽管成都、杭州、上海、天津、无锡等多个城市在2010年出台的物联网规划均明确指出物联网要在多个领域有所应用与突破,特别是在无锡市,惠山智能交通示范工程已于2009年正式启动,数字摄像机、智能信号机、光纤线路、无线地磁传感器等一系列现代化信息传输设备已陆续安装在惠山新城36平方公里内的主要路口和路段;无锡机场防入侵物联网一期工程、感知博览园一期工程、感知水利等12个应用示范项目已经完成一期工程建设;感知环保、感知电网、感知交通等27个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但有关专家仍指出,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的普及表明政府对物联网投入很大,但是普及应用示范项目并不代表市场的形成,真正要实现产业化、商业化的应用还需要时间的验证。
中国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筹)副主任王汇联就曾在记者采访中说:“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物联网的培育和发展需要长期的过程,这其中核心技术的培育和掌握是关键中的关键。”无锡国家传感信息中心管委会主任周立军坦言,科学的产业态度应该是发展一代,关注一代,培育一代,物联网在无锡的产业体系中已由关注升级到培育。
无锡新区管委会某领导也在谈及“物联网产业化”时说:“物联网很多东西描述起来很好,但很难产业化。其中商业模式是制约物联网大规模应用的重要要素,因为物联网的复杂度超出当初的想象。物联网产业是一个综合解决方案,必须由政府来推动支持才行。无锡新区对物联网的态度已经越来越谨慎和务实。”该领导还将物联网分为两大派:学院派和市场派。在他看来,学院派的代表则是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院长刘海涛。
据悉,作为国家973物联网首席科学家,刘海涛认为,推进物联网产业化进程,他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多年来,他在致力于物联网关键技术攻关、标准化研究的同时,也为物联网产业化做着积极而有益的探索。仅在去年,由刘海涛领军的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就完成了上海世博会防入侵物联网系统工程的建设,并推动无锡西泾变电站和扬州何桥变电站智能电网物联网示范、感知博览园等多个大型物联网示范应用工程。该院还申请并启动了国家传感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推动传感网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的组建;并成功申请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03专项2011年的传感网总体课题、物联网总体课题、测试验证课题以及包括智能电网物联网、防入侵物联网等各种应用示范课题。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目前国内众多城市一哄而上发展物联网的现状,已有专家提醒说,即使是新产业、新技术,“跟风”上项目也可能因“重复建设”陷入困境。“物联网影响范围极其广泛,并且确实得到政府重视,甚至很多地方从村长到省长都对物联网感兴趣,但是对于究竟什么是物联网,其实多数人并不明确。我经常接到一些地方政府领导的邀请和来电咨询,征询我城市该如何发展物联网,我是喜忧参半。喜得是各地都在进行战略布局,忧的是有的省市比较盲目。我国发展物联网要走对路子,才能提升我国整体的物联网产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各地也要科学地搭建物联网平台,发展物联网不怕等不怕慢就怕乱。”刘海涛说。(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