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物联网 >

物联网大潮涌进安防如何占领市场制高点(2)

来源:中安网 作者:李文秀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1 17:00 
核心提示:数字城市就是在城市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包括城市生产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充分采用数字化信息处理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将城市的各种信息资源加以整合并充分利用,为政府办公、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提供更完善的

“数字城市”就是在城市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包括城市生产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充分采用数字化信息处理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将城市的各种信息资源加以整合并充分利用,为政府办公、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提供更完善的服务和便利。“数字城市”将逐步实现国家、省、市地理信息资源的上下贯通和横向互联,基本建成由“一个网(全球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网)一张图(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和一个平台(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组成的“数字中国”。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将每年遴选3050个城市,纳入数字城市推广计划,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完成全国地级市和部分县级市的数字城市建设。

深圳市国土规划局在2009年完成空间平台主体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经过一年多的应用推广,已有应急指挥、环保、工商等30余家政府部门先后通过政务内、外网及离线服务等方式接入平台进行了试点应用,取得了初步的应用效果。空间平台正式开通,真正实现了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全市的目标,成功地迈出了“数字深圳”建设的第一步。

在“数字城市”中,视频监控扮演着重要角色,将作为城市数字地图的“眼睛”,以信息平台为基础,系统地服务政府各个部门。过去视频监控管理软件针对的是一个“小地图”,通过“数字城市”建设,所有的“眼睛”链接在一起,在“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这个大地图上显示,视频监控随之也进入数字时代,满足“数字城市”需求,从而有效解决“平安城市”时代信息孤岛的问题。

二十一世纪的“智慧城市”,将是“数字城市”升级版,通过充分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的响应,为人类创造更美好的城市生活。

“智慧城市”具有全面物联、充分整合、激励创新、协同运作四大特征。视频监控作为整个智慧城市的“眼睛”,其他各种传感装置相当于“智慧城市”的“神经末梢”,当事件促发“神经末梢”后,通过眼睛确认事件真实性,各级政府通过信息平台快速准确处理。因此安防服务已经成为韩国“智慧城市”建设满足的49项服务中的重要服务之一。并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培养三星SDS(融合U-City+ IT+ Green的模式设想,打造U-生态城)、LG CNS(提出提升城市的健康、安全、便捷、舒适、可持续等未来宜居城市的开发方针)、Posco ICT(提供与门户网站、安防、医疗、教育、综合管控等专业企业合作,规划U-City业务平台的建设等服务)这样的大型系统集成商。

总之,安防系统产品符合物联网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的三层体系架构,近期蓬勃发展的视频智能分析技术以及高清视频技术,可以充分体现物联网全面感知和智能处理的特征。在未来的“数字城市”以及“智慧城市”建设中,其功能是不可替代的,不论市场怎么样变化,都有安防技术和产品的一席之地。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