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骗局揭秘
2013年至2017年,北京市共审结涉高考招生诈骗案件34起,审理被告人63名,涉及97起犯罪事实,总案值共计4224.5万元。
这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一组统计数据。
随着各地高考分数陆续公布,考生及家长进入报考志愿期,此时也进入了涉高考招生类诈骗的高发期。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北京、南京等地均梳理、总结了当地近几年的行骗套路,以防止考生及家长“中招”。
诈骗核心:虚构具备替他人办理入学的能力
“高招诈骗的核心是虚构自己有替他人办理入学的能力。”海淀法院法官姜楠介绍。其中,机关领导干部、将军、大校、部队政委、领导秘书等虚构身份最为常见。教育部、文化部、政协、人社部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是不法分子常用的虚拟身份。
例如,被告人杨某虚构自己具备为他人办理上“一本A类”大学的能力,骗取考生家长信任,多次以办事还差一些钱为由,向考生家长索要费用。在明知事情无法成功之后,又隐瞒事实,骗取受害人45万元。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姜楠提示,罪犯往往在事前声称“有能力、办成过”,为牟利夸大说辞;而且很多案件中罪犯均书面承诺“办不成退款“,但在被害人要求退款时会以风声紧、已办成手续等方式拖延、拒绝还款,甚至进行二次行骗。
在另一起案件中,葛某假称自己是军分区后勤部部长、大校军衔,有能力帮助张某外甥入读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双方约定张某先付20万元定金,拿到通知书后再交纳余款、办理不成退款。
9月入学时事情没有办妥,张某要求退款,葛某称快要办妥,并安排考生到医院体检、参观军事基地。当张某再次要求退款时,葛某称无法办理军校入学,但补22万元可以办理入读北京大学。葛某收到钱款后出具收条写明“办不妥10月10日以前退清全款”,但事情未办成钱款未退赔,最终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高考招生诈骗案件在诈骗案件中整体占比不足0.5%,但此类案件案值远超其他诈骗案件,而且案件财产损失弥补情况不容乐观,退赔及部分退赔合计占比不超过16.5%。
诈骗手段:多种诈骗手法交叉出现
在往年的案件中,不法分子的手段层出不穷,他们往往打着“内部指标”“低分高录”“跳档录取”“自主招生”等幌子进行招生诈骗活动。虚假入学是近年来开始成形的作案手法,罪犯通过伪造录取通知书、安排学校附近入住、组织旁听学校课程、进行山寨军训、办理虚假学生证、就餐卡等造成录取假象。(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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