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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律的现在和未来(2)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陈霄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02-09 10:47 
核心提示:公检法等国家队的入场是过去一年非常引人注目的动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均发布了一系列建设智慧法院、智慧检察院的文件,加速将新的信息技术运用于案件办理过程中。 报告称,公检法等政府部门已分别以服

公检法等“国家队”的入场是过去一年非常引人注目的动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均发布了一系列建设智慧法院、智慧检察院的文件,加速将新的信息技术运用于案件办理过程中。

报告称,公检法等政府部门已分别以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以及合作方的身份加入“互联网+法律”的版图中。随着官方的参与,这一范围未来将进一步扩大,其服务提供者和服务对象的双重身份将会为互联网法律领域增添一块新大陆。

出局者

值得注意的是,调研中发现部分互联网法律机构已停摆,即互联网法律领域的第一批出局者已经出现。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这10家已经停摆的互联网法律机构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律师信息的占了绝大多数,提供合同拟定服务的也为数不少。10家当中,网站已无法打开或者无法登录的有7家,包括“大律帮”“法律侠客在线”“合同家”“嘉减法”“靠谱律师”“律梳”和“御用律师平台”,而“1号律师”和“问律中国”已有两到三年未作更新,此外,“快速问律师”的APP已无法检索到。

报告指出,为客户和律师搭建法律服务撮合平台是目前被运用得最多的商业模式,该模式以客户支付的律师费分成作为主要盈利来源,且运营成本较低,但此种模式因其纯粹的“平台”性质,往往会遇到“平台”类企业相同的难题,而依托于互联网的线上交易模式使得这些难题再次放大。

这10家机构从事的业务多集中在法律电商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或律师信息,该领域涌入了过多的从业者,且大部分难以与同行区分。

而为客户提供单纯的线上法律产品的商业模式,例如在线合同定制、合同审核、免费在线咨询等,客户可以自己操作获取产品并在线付款,虽然已非常普遍,但现状却不容乐观,本次调研发现的10家经营出现异常的电商中有4家采取该模式。

“单纯提供线上产品的商品模式之所以出现问题,其主要原因是产品范围的局限性。”陈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因为法律服务本身有别于有形产品,注定很多服务无法从线下转到线上,即便是律师认为最简单的合同定制及审核服务中,由于每一份合同因交易模式不同而均具有其个性,无法完全标准化、流程化,因此,要研究出在线快速审核合同的产品就需要更强大的技术支持,其开发成本与收益相差甚远,企业将很快面临入不敷出的困境。

目前,运营此种商业模式的其他平台纷纷对该模式进行了改良,他们多数将产品以免费的形式或者更加便宜的价格提供给客户,这样做的目的并非盈利,而是为网站获得用户和点击流量以便销售其他付费产品。

报告直指,互联网法律领域的第一批出局者已经出现,表明该领域不再是原先粗放型无门槛的状态,形势较之前严峻。(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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