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律的现在和未来(2)
公检法等“国家队”的入场是过去一年非常引人注目的动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均发布了一系列建设智慧法院、智慧检察院的文件,加速将新的信息技术运用于案件办理过程中。
报告称,公检法等政府部门已分别以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以及合作方的身份加入“互联网+法律”的版图中。随着官方的参与,这一范围未来将进一步扩大,其服务提供者和服务对象的双重身份将会为互联网法律领域增添一块新大陆。
出局者
值得注意的是,调研中发现部分互联网法律机构已停摆,即互联网法律领域的第一批出局者已经出现。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这10家已经停摆的互联网法律机构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律师信息的占了绝大多数,提供合同拟定服务的也为数不少。10家当中,网站已无法打开或者无法登录的有7家,包括“大律帮”“法律侠客在线”“合同家”“嘉减法”“靠谱律师”“律梳”和“御用律师平台”,而“1号律师”和“问律中国”已有两到三年未作更新,此外,“快速问律师”的APP已无法检索到。
报告指出,为客户和律师搭建法律服务撮合平台是目前被运用得最多的商业模式,该模式以客户支付的律师费分成作为主要盈利来源,且运营成本较低,但此种模式因其纯粹的“平台”性质,往往会遇到“平台”类企业相同的难题,而依托于互联网的线上交易模式使得这些难题再次放大。
这10家机构从事的业务多集中在法律电商提供线上法律咨询或律师信息,该领域涌入了过多的从业者,且大部分难以与同行区分。
而为客户提供单纯的线上法律产品的商业模式,例如在线合同定制、合同审核、免费在线咨询等,客户可以自己操作获取产品并在线付款,虽然已非常普遍,但现状却不容乐观,本次调研发现的10家经营出现异常的电商中有4家采取该模式。
“单纯提供线上产品的商品模式之所以出现问题,其主要原因是产品范围的局限性。”陈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因为法律服务本身有别于有形产品,注定很多服务无法从线下转到线上,即便是律师认为最简单的合同定制及审核服务中,由于每一份合同因交易模式不同而均具有其个性,无法完全标准化、流程化,因此,要研究出在线快速审核合同的产品就需要更强大的技术支持,其开发成本与收益相差甚远,企业将很快面临入不敷出的困境。
目前,运营此种商业模式的其他平台纷纷对该模式进行了改良,他们多数将产品以免费的形式或者更加便宜的价格提供给客户,这样做的目的并非盈利,而是为网站获得用户和点击流量以便销售其他付费产品。
报告直指,互联网法律领域的第一批出局者已经出现,表明该领域不再是原先粗放型无门槛的状态,形势较之前严峻。(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