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演艺 >

自制内容,视频网站PK传统电视的炮灰(2)

来源:媒介360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9-05 09:53 
核心提示:3.内容无禁忌,未来政策变数较大 在国家广电总局限制娱乐节目总量的要求下,电视荧幕越来越干净,视频网站却成了电视台的废品回收站。 在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版权价格高居不下的今天,发展自制内容,创造自己独有的内

3.内容无禁忌,未来政策变数较大

在国家广电总局限制娱乐节目总量的要求下,电视荧幕越来越“干净”,视频网站却成了电视台的“废品回收站”。

在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版权价格高居不下的今天,发展自制内容,创造自己独有的内容资源,成为众多视频网站的重要“吸金点”。不过,在网络自制内容迅猛发展的同时,其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吸引眼球,提高点击量,网络自制剧或多或少地融入了情色、暴力、违反正常伦理道德等低俗元素。

视频网站“自由”的现象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未来相关部门必然将出台措施整顿、治理视频网站自制娱乐节目中尺度过宽的问题,其政策变数较大。

4.植入泛滥,受众体验差

不少网友感到,网络自制剧更像是广告系列剧,在看网络自制内容时味同嚼蜡。其实微电影也好,自制综艺节目也好,广告和内容可以真正合为一体,只要在坚持内容为先的基础上,给它一个真正具有充满创意的角度。

网络自制内容首先是“作品”,其次才是营销载体。这是因为:第一,视频内容的受众是网民不是广告主,不能本末倒置。网站生存下去离不开广告,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必须建立在优质创作内容的基础上,节目做好了,生意自然会送上门;第二,优质的自制节目才具有价值,广告主才会接受。一档优秀的自制内容可以延伸扩展更多外在价值,才能够提供给广告主更多可以合作的契合点。

品牌与消费者的沟通未来会倾向于更深入的互动和对品牌内涵的响应,只有当广告真正融入到自制内容中,在不知不觉中影响消费者的广告才是最最上乘的广告。

结语:无论怎样,视频网站看到了打通产业链成长为“大树”的机会,也许未来视频网站做久了自制节目之后,会有大的飞跃,拥有很大的资源,并且以自制内容产品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开拓打通各种平台,使自身兼具投资、孵化、生产、销售多种功能。

互联网和电视台正在形成一个全新的影响力包围圈,没有单独的一家能占据这个高地。但现在问题的焦点,并不在于各家视频网站的自制战略究竟对电视台的内容输出带来了多大冲击,二者配合才能形成效果最大化!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